1.本合同未實際履行的法律后果,根據不同情況可分為以下幾種:債權人自始不能有效履行合同的,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此外,如果違約方的行為構成了合同詐騙等犯罪,違約方還應依法承擔刑事責任。
2. 因債務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在事實上或者法律上履行的,可以免除其實際履行債務的責任,但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3.合同不能執行暫時由于由于債務人不合理的原因消除后,債務人應當履行原債務和承擔違約責任,但此時性能不得違反合同法第110條的規定。
4.由于債務人的原因,合同不能履行。債務人可以免除不可執行部分的實際履行責任。可履行部分應當繼續履行,但不得違反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條的規定,同時承擔違約責任。責任;部分履行不能達到債權人合同目的的,債權人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賠償損失。
(一)在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的;
(二)債務的標的物不適于強制履行或者履行成本過高的;
(三)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的。
第一百一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不可抗力]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不可抗力的影響,免除因不可抗力承擔的責任。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不能免除當事人的責任。本法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勞動爭議調解的步驟是什么
2020-12-03沒有在第一時間認定工傷怎么辦
2020-12-25合伙終結合后伙人能否要求返還股金呢
2021-03-08維持原判是一審生效還是二審生效
2021-03-26行政處罰不交多久被強制執行
2020-12-13擔保合同連帶責任無效的依據有哪些
2021-03-11未簽訂勞動合同如何認定勞動關系
2020-11-12勞動合同公司賠償違約金怎么算
2021-02-22員工不同意調崗怎么辦
2020-12-04解除保險合同通知書怎么寫
2021-01-11免責條款未說明 保險公司輸官司
2020-11-20保險合同上標注責任免除條款 如何發生效力
2021-03-13發生車禍后保險都賠哪些費用
2020-12-05貨物掉落砸傷交強險拒賠合理嗎
2020-12-12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2021-02-04土地出讓金是如何算的
2020-12-26劃撥土地轉出讓怎么計算價格
2021-03-18拆遷時未簽協議先交房合法嗎
2020-11-27什么樣的大棚拆遷補償高
2021-01-07不是宅基地拆遷怎么補償
2020-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