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同居關系糾紛陪嫁財產是否應當返還
應當返還
在我國,男女雙方結婚實行登記主義,即只有經過法定的登記手續,才能取得合法的婚姻關系。按照當地習俗結婚同居但未辦理結婚登記的,雙方不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關系,其同居關系不受法律保護。
依照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其同居時女方帶來的“陪嫁”應視為女方的個人財產,雙方解除同居關系時男方應予返還。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有關問題進行的解答。綜上所述,我們可以了解到同居關系不等同于婚姻關系,所以在法律當中,對同居關系的陪嫁財產認定為個人的財產,解除同居關系之后應當予以歸還。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醫護人員因公殉職如何認定
2021-01-07如何請律師
2021-03-06如何申請商標
2020-11-23交通事故鑒定手續不全是否合法
2021-02-08嫖娼是犯罪嗎?嫖娼被抓怎么處罰
2020-12-12執行令下達后才能探視嗎
2021-03-17工傷事故多久終止合同
2021-03-11訴訟保全擔保怎么寫
2021-01-06大學生上課玩游戲猝死學校有責任嗎
2020-12-02關于開發商的“套路”購房者應如何應對
2021-01-03普通員工簽勞動合同注意什么
2021-02-21免責條款有哪些特征
2020-12-03用人單位調動工作地點,勞動者有權拒絕嗎
2021-02-26辭退福利算工資嗎
2021-01-12飛機延誤險怎么理賠
2021-03-16家庭財產保險不承擔賠償責任的情況有哪些
2020-12-14保險合同訂立的原則和程序
2020-12-29保險合同解除
2021-02-16本案的保險理賠依據如何確定
2021-02-25車被石頭剮蹭能保險理賠嗎
2021-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