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使用電子簽名的合同有哪些
涉及婚姻、收養、繼承等人身關系的;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權益轉讓等文書均不能使用電子簽名,下文是律霸網小編整理的有關不能采用電子簽名的合同,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
第三條 民事活動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單證等文書,當事人可以約定使用或者不使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
當事人約定使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的文書,不得僅因為其采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前款規定不適用下列文書:
(一)涉及婚姻、收養、繼承等人身關系的;
(二)涉及停止供水、供熱、供氣等公用事業服務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不適用電子文書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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