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大多數的畢業生來說,他們通常都會通過簽訂三方協議來進入單位工作,但是在現實生活中三方協議,它并不是一個正式的勞動合同。因此,很多的應屆畢業生,對于三方協議其實并不是特別的清楚。他們也比較為難如果簽了三方無法入職應該怎么辦?下面為大家介紹。
一、簽了三方無法入職應該怎么辦?
沒三方協議是可以入職的,前提是拿到了畢業證書,可以和企業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
可以協商或者仲裁起訴。
三方協議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終止。
三方協議一旦簽署,就意味著大學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確定,因此,應屆畢業生要特別注意簽約事項。高校就業辦一位老師說,大學生簽三方協議前,要認真查看用人單位的隸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權。民營企業、外資企業則需要經過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審批才能招收職工,協議書上要簽署他們的意見才能有效。應屆畢業生還要對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有所了解。
二、三方協議有效期
1、三方協議的效用,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的時候(就是憑《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者是《全國畢業生研究生報到證》)、用人單位正式接收之后會自行終止的。
2、自簽約之日起至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為止的這段時間。從這方面來說,畢業后三方協議仍有效,但是一般情況下,畢業后都到用人單位報道了,而且開始用畢業證簽訂勞動合同了,三方協議自然就失效了。
三、簽三方協議要留心六個細節
1、要看填寫的用人單位名稱是否與單位的有效印鑒名稱一致,如不一致,協議無效;填寫自己的專業名稱時,要與學校教務處的專業名稱一致,不能簡寫。
2、外企、合資企業、私企一般采用試用期,根據合同期的長度,可以從1―3個月不等,通常試用期為3個月,不得超過6個月。國家機關、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見習期,通常為一年。
3、不少單位為了留住學生,以高額違約金約束學生。學生在協商中要力爭將違約金降到最低,通常違約金不得超過5000元。但是,勞動法規定,“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除上述兩種法律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所以學生要力爭取消違約金這一條規定。
4、現行的畢業生就業協議屬“格式合同”,但“備注”部分允許三方另行約定各自的權利義務。為了防止用人單位承諾一套、做一套,畢業生可將簽約前達成的休假、住房、保險等福利待遇在備注欄中說明,如發生糾紛,可以此維護自己合法權利。
5、當下許多高校為了提高自身就業率,就強迫學生找熟人親屬簽訂“虛假”協議,這對于畢業生來說是不利的,畢業生不應當屈服。
6、學生在簽訂協議時,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步驟進行。等用人單位填寫完畢、蓋章后再到學校就業指導中心簽證蓋章。切忌自己填寫完畢后就直接到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要求蓋章。這樣帶來的后果是,單位在填寫時,工資待遇等與過去承諾的大相徑庭。學生卻因為自己和學校都已經簽字蓋章,回天乏力。或者逆來順受,或者就被迫違約賠償用人單位。
三方協議書畢業后無效嗎?按道理來說應該是有效的,但是現在很多時候用畢業證簽訂勞動合同以后,三方協議就無效了,所以就業單位正式接受畢業生之后三方協議書就無效了,同時大家在簽訂三方協議時,一定要注意一些細節問題,一定要按照步驟合法的簽訂,避免產生不必要的糾紛影響就業。
首先可以明確的是,簽訂三方協議的話,當然是可以入職的。不過這是在應屆畢業生已經拿到畢業證為前提下的。其實就是如果簽訂三方協議,沒有辦法入職,首先應當及時地去找用人單位來進行相關的溝通。實在不行可以提起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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