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告訴的風險
1、起訴應當符合法律規定的受理條件。否則要承擔不予受理或駁回起訴的風險。
2、原告起訴、增加訴訟請求,被告反訴,申請保全及上訴,除法律明確規定可以減、免、緩交訴訟費的特殊情況外,必須按規定交納訴訟費用、保全費用。否則要承擔請求不予受理的風險。
3、原告增加、變更訴訟請求,被告提出反訴,提出管轄異議,申請回避等應當在法定期限內提出。否則要承擔請求不被準許的風險。
4、原告應當依法、有據地提出訴訟請求,不應夸大損失,擴大訴訟請求范圍。否則要承擔相應訴訟請求不予支持及相應訴訟費用的風險。
5、申請訴訟保全,需要提供擔保的,應當提供擔保,拒不提供的,將承擔不予保全的風險。
6、一方當事人下落不明,會導致審理時間過長,或難以執行等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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