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侵入住宅罪有哪些阻卻事由
非法侵入住宅的阻卻事由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法律授權行為,二是緊急避險行為。
對于法律授權的合法進入者,如公安、檢察機關為了收集犯罪證據、查獲犯罪嫌疑人,需要進入公民住宅對有關人員的身體、物品進行搜查和抓捕人犯時,不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但必須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
緊急避險,是指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而采取的損害另一較小的合法權益,以保護較大的合法權益的行為。如,為了救火而侵入住宅,為了避免狗的襲擊而侵入住宅等。
二、非法侵入住宅罪是自訴案件嗎
非法侵宅入住宅罪可以公訴,也可以自訴
所謂“非法”,是指不經住宅主人同意,又沒有法律根據,或不依法定程序強行侵入。所謂“侵入”,包括兩種情況:一是未經住宅主人允許,不顧主人的反對、阻擋,強行進入他人住宅;二是進入住宅時主人并不反對,但主人要求其退出時拒不退出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非法侵入住宅罪屬于刑事訴訟法第170條規定的第二類自訴案件,即“人民檢察院沒有提起公訴,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換言之,如果檢察院對于非法侵入住宅案未提起公訴,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侵害人已構成犯罪,則可以自訴人的身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根據司法實踐經驗,對于一般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為,屬侵犯人身權利的違法行為,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給予治安處罰,即處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只有情節嚴重的,才以非法侵入住宅罪予以刑事處罰,最高刑期為3年。
由于非法入侵住宅罪存在違法阻卻事由,因此在除了這些情形外,其他時候如果行為人沒有經過住宅主人的同意,就非法強行闖入他人住宅或者經要求退出仍無故拒不退出的,原則上可以以本罪論處。即,非法侵入住宅罪屬于行為犯,在認定的時候不要求達到嚴重或者惡劣的情節,也不要求非法侵入住宅的行為實際造成什么損害。
非法侵入住宅罪的認定與處罰
非法侵入住宅罪屬于哪種犯罪形態?
非法侵入住宅罪處罰是怎樣的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房屋延期交付怎么賠償
2021-03-05子女不贍養老人該如何
2020-12-25馳名商標侵權的情形
2020-12-11盜用場地圖片侵犯什么權
2021-01-08立約定金能否雙倍返還
2021-03-18轉移私有財產屬于非法轉移財產嗎
2020-12-08著作權案件訴訟費用如何繳納
2021-03-03交通事故起訴程序有哪些
2021-01-07主合同和補充合同沖突怎么辦
2020-12-15遺囑可以寫進離婚協議嗎
2021-01-04學校對學生事故承擔過錯責任嗎
2020-11-23什么是房屋中介,房屋中介費應該給多少
2021-01-18設立居住權的可以約定居住權的期限嗎
2021-02-06工傷解除勞動合同怎樣賠償
2021-02-05水路運輸貨物保險合同糾紛案
2020-11-20新《保險法》增強了保險的保障性
2021-02-25賠償責任誰承擔
2021-02-12保險受益人依法討回賠償金
2021-02-21送餐撞到人保險怎么賠
2021-02-01對保險公司分支機構的規定是如何的
2021-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