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況構成私闖民宅?
違背他人的意思,毫無根據進入住宅的情況構成私闖民宅,非法侵入住宅罪,是違背住宅內成員的意愿或無法律依據,進入公民住宅,或進入公民住宅后經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為。
行為人明知自己的侵入或不退出行為,違反了權利人的意思,或破壞他人住宅的安寧,而積極侵入或消極不退出,就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誤入他人住宅,一經發現立即退出,或者有正當理由必須緊急進入他人住宅的,不構成本罪。比如,發生火災,家中無人,無法征得同意,而消防隊員的破門而入,就屬于法律上的緊急避險。
中國憲法第39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边@一規定是刑法第245條之規定的憲法淵源。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二、司法解釋
私闖民宅是一個法律中規定的非法行為,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即他人未經住宅主人許可或有權機關未依法定程序擅自侵入他人住宅的行為。私闖民宅會承擔法律責任。根據《憲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害公民的住宅,即公民住宅的不可侵犯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與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嚴等權利一樣同等重要,同樣受法律的保護?;诖耍覈缎谭ā芬幎?非法侵入住宅罪",構成此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構成此罪的從重處罰。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條(三)的規定給予處罰。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私闖民宅的規定是非常的嚴厲的,不僅僅因為這是一種犯罪行為,而且還是由于該種行為導致了憲法的違背,在我國憲法39條以及明文的規定呢,對于公民的住宅不能夠隨意的進行侵犯和搜查,必須要有相關的程序和手續。
非法搜查和私闖民宅的區別是什么
私闖民宅罪的立案標準是什么
私闖民宅定暴力趕出算不算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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