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社會主義國家,勞動者在我國享有著很高的地位,我國出臺了多個政策,來保障勞動者的權利。勞動者是受到社會和單位尊重的。而勞動者和用人者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的確定有兩種,一種是勞動關系,另一種是勞務關系。那么,勞務與勞動關系的區別是什么呢?接下來小編將為你介紹。
一、勞務和勞動關系的定義
1、勞務關系
勞務關系是勞動者與用工者根據口頭或書面約定,由勞動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勞動服務,用工者依約向勞動者支付勞務報酬的一種有償服務的法律關系。 勞務關系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平等主體,通過勞務合同建立的一種民事權利義務關系。
2、勞動關系
勞動關系,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依法所確立的勞動過程中的權利義務關系。
用人單位,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同時。也包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的。
二、勞動關系和勞務關系的區別
1、兩者產生的依據不同。勞動關系是基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生產要素的結合而產生的關系;勞務關系產生的依據是雙方的約定。
2、適用的法律不同。勞務關系主要由民法、合同法、經濟法調整,而勞動關系則由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規范調整。
3、主體資格不同。勞動關系的主體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組織,即用人單位,另一方則必須是勞動者個人,勞動關系的主體不能同時都是自然人,也不能同時都是法人或組織;勞務關系的主體雙方當事人可以同時都是法人、組織、公民,也可以是公民與法人、組織。
4、主體性質及其關系不同。勞動關系的雙方主體間不僅存在著財產關系即經濟關系,還存在著人身關系,即行政隸屬關系。勞動者除提供勞動之外,還要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服從其安排,遵守其規章制度(如考勤、考核等)等,成為用人單位的內部職工。但勞務關系的雙方主體之間只存在財產關系,即經濟關系,彼此之間無從屬性,不存在行政隸屬關系,沒有管理與被管理、支配與被支配的權利和義務,勞動者提供勞務服務,用人單位支付勞務報酬,各自獨立、地位平等。這是勞動關系與勞務關系最基本、最明顯的區別。
5、是以誰的名義實施工作以及由誰承擔責任不同。事實勞動關系是勞動者以用人單位的名義進行工作,勞動者屬于用人單位的職員,其提供勞動的行為屬于職務行為,構成用人單位整體行為的一部分,由用人單位承擔法律責任,與勞動者本人沒有關系;勞務關系是提供勞務的一方以本人的名義從事勞務活動,獨立承擔法律責任。如果在提供勞務過程中純粹是由于自身的過錯給第三人的人身或財產造成損害的,該損害與雇主無關。
6、合同內容受國家干預程度不同。勞動合同的條款及內容,國家常以強制性法律規范來規定。如勞動合同的解除,除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外,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必須符合《勞動法》規定的條件等。勞務合同受國家干預程度低,在合同內容的約定上主要取決于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自治,除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外,由雙方當事人自由協商確定。
7、內部規章制度的約束力不同。勞動合同是一種特殊的雇傭契約或者說從屬的雇傭契約。企業對職工遵守內部規章制度的情況有進行獎懲的單方權力。而勞務合同雙方發生爭議,只有勞務合同本身可以作為解決爭議的依據,任何一方的內部規章制度不能成為雙方權利義務的依據。
8、勞動力的支配權不同。在勞動關系中,勞動力的支配權,歸掌握生產資料的用人單位行使,雙方形成管理者與被管理者的隸屬關系;在勞務關系中則由勞務提供方自行組織和指揮勞動過程。
9、參與經營管理的權利不同。作為勞動關系中的職工,有權通過工會、職工大會、職工代表大會、監事會等途徑參與企業的民主管理,就高級管理人員的任免、經營決策、職工獎懲、工資制度、生活福利、勞動保護和保險等事項行使批準、提議或發表意見等權力。但是,作為勞務合同關系中的勞務提供者,則不是企業的內部員工,不享有上述權力,無權干涉或者過問企業的生產經營。
10、作息時間的規定不同。在勞動合同中,用人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勞動法》和國家有關規定合理安排勞動者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如果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在法定休息休假時間勞動的,必須按照法律規定支付額外的加班工資,等等。對于勞務合同而言,除雙方另有約定以外,勞務提供者可以自行安排提供勞務的時間。
綜上所述,盡管這兩種關系都是權利義務關系,并且都存在于用人者和勞動者之間,但勞務與勞動關系的區別也有很多,比如產生的依據和適用的法律不同等。雖然國家已經出臺各種政策來保護勞動者,但在一些企業仍然存在著工人被剝削的情況,只有用人者嚴格遵守勞動合同,才能防止此類現象的產生。
如何確認勞動關系
怎樣證明員工與用人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系
勞務關系中出現工傷怎么辦?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個體戶自己刻章犯法嗎
2021-03-11主債務部分還清抵押權如何處理
2021-01-14抵押擔保物不夠償還債務怎么辦
2020-12-10死緩在哪里服刑
2020-11-26訴前調解要注意什么
2021-01-30購房簽合同需要什么材料,購房合同丟了怎么辦
2021-01-102020年商鋪拆遷補償標準是怎么樣的
2021-03-19違法解除合同賠償金如何算
2021-03-03簽訂勞動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2020-12-27定期壽險的保險期限有多久,定期壽險適宜哪些人群
2021-01-17車險理賠中的常見問題
2021-01-07在人身保險中應該規定哪些內容
2021-01-28保險產品誰打造
2021-01-27怎么樣挑選給孩子的保險
2020-12-24年金
2021-02-06國地稅合并土地出讓金怎么分配
2020-11-24出讓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概念及條件是什么
2020-12-09爸媽的房子拆遷女兒有權分嗎
2021-02-18買二手房拆遷賠償嗎
2021-01-21拆遷補償安置怎樣擇優選擇
2021-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