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據刑法規定私闖民宅構成犯罪嗎?
私闖民宅是一個法律中規定的非法行為,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即他人未經住宅主人許可或有權機關未依法定程序擅自侵入他人住宅的行為。私闖民宅會承擔法律責任。這是我國憲法以及刑法當中所規定的一些事由。
根據《憲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害公民的住宅,即公民住宅的不可侵犯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與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嚴等權利一樣同等重要,同樣受法律的保護。基于此,我國《刑法》規定了"非法侵入住宅罪",構成此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構成此罪的從重處罰。
二、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第二款規定,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違背住宅內成員的意愿或無法律依據,進入公民住宅,或進入公民住宅后經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為。 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我國《憲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這一規定是《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之規定的憲法淵源。
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的規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應當立案。本罪是行為犯,行為人只要未經住宅主人同意,非法強行闖入他人住宅或者經要求退出仍無故拒不退出的,原則上就構成本罪,應當予以立案追究。
私訪民宅對他人的住宅的權利會受到侵犯,因此在刑法當中是絕對不允許的,當然的,如果說在調查一些案件需要到他人到住宅來進行相關的證據的搜集的時候,再根據法定程序辦理相關手續,出示相關的證件就可以進入他人住宅了。
私闖民宅定暴力趕出算不算犯法
私闖民宅罵人是什么罪?
私闖民宅罪的立案標準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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