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如果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賄的話,其實都是有可能構成犯罪的。而在判斷行賄者是否構成犯罪的時候,需要結合不同的情況,看是否達到了規定的數額標準。所以要想了解行賄者有罪嗎,需要從數額入手分析,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行賄者有罪嗎
行賄罪,是指行為人為了謀取不正當利益而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的行為。客觀方面表現為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或者在經濟往來中,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行為。
對個人行賄罪立案標準:
對個人行賄涉嫌下列情節之一的,應予定罪:
(1)行賄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
(2)行賄數額不滿一萬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為謀取非法利益而行賄的;
②向三人以上行賄的;
③向黨政領導、司法工作員、行政執法人員行賄的;
④致使國家或者社會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
對單位行賄罪立案標準:
對單位行賄涉嫌下列情節之一的,應予定罪:
(1)個人行賄數額在十萬元以上、單位行賄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
(2)個人行賄數額不滿十萬元、單位行賄數額在十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為謀取非法利益而行賄的;
②向三個以上單位行賄的;
③向黨政機關、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行賄的;
④致使國家或者社會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
二、行賄罪一般怎么樣判刑
根據《刑法》第三百九十條規定,對行賄罪的處罰有以下情形:
1、對一般行賄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因行賄謀取不正當利益,情節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情節恃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
還是一般公司的職員,情況不同對具體的數額要求不一樣,而這就是判斷是否構成犯罪的關鍵所在。而對于行賄罪的量刑,如果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行賄行為的,可以減輕處罰或免除處罰。
行賄罪的立案標準是什么
單位行賄罪的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怎么對單位行賄罪中的法定代表人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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