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農村地頭,都有一些標記為國防電纜的設備,這屬于軍事通信設施,他人不得破壞。而有些人鋌而走險,為了拿到電纜里面的銅線,對國防電纜進行破壞,這樣的話,會觸犯刑法。那么,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罪刑法規(guī)定是什么?下面我們跟隨小編了解下相關知識。
一、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罪刑法規(guī)定是什么?
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罪是中國刑法的罪名之一,是指故意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69條之規(guī)定,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壞重要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戰(zhàn)時從重處罰。
二、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1、客體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防建設體現的國防利益。犯罪對象是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武器裝備是指武裝部隊用于實施和保障作戰(zhàn)行動的武器、武器系統(tǒng)和軍事技術器材。軍事設施是指國家直接用于軍事目的的建筑、場地和設備。軍事通信,是指武裝部隊為實施指揮或者武器控制而運用各種通信手段進行的信息傳遞活動。
2、客觀方面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的行為。所謂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是指以各種方法使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全部或部分不能正常使用。
3、主體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
4、主觀方面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明知是武器裝備、軍事設施或者軍事通信而故意破壞。
三、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罪加重處罰情節(jié)是什么?
1、加重處罰事由
破壞重要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罪的,是本罪的加重處罰事由。這里的重要武器裝備,是指部隊的主要武器裝備和其他作戰(zhàn)中急需或者必不可少的武器裝備。重要軍事設施,是指指揮中心、大型作戰(zhàn)工程,各類通信、導航、觀測樞紐,機場、港口、碼頭,大型倉庫、輸油管道、采用鐵路線等對作戰(zhàn)具有重要作用的設施。重要軍事通信,是指軍事首腦機關及重要指揮中心的通信,戰(zhàn)時通信,軍隊搶險救災中的通信,執(zhí)行這樣航行、重大科學實驗和飛行訓練等重要任務中的通信。
2、特別加重處罰事由
犯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罪而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是本罪的特別加重處罰事由。這里的情節(jié)特別嚴重,是指致使重要武器裝備報廢的;造成重要軍事設施喪失使用效能的;戰(zhàn)時破壞重要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的;因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致使戰(zhàn)斗、戰(zhàn)役遭受重大損失的,造成傷亡多人或者重大經濟損失的等。
綜上所述,根據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罪刑法方面的規(guī)定,構成此罪的,將面對最多3年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情節(jié)特別嚴重,給軍事設施帶來嚴重破壞的,最高刑罰是死刑。一般來說,在戰(zhàn)爭期間,這種行為是要從重處罰的。畢竟,在戰(zhàn)時破壞軍事設施會對戰(zhàn)役成敗產生影響。
危害國家安全罪判多少年
危害國家安全罪怎么處罰?相關規(guī)定有哪些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與煽動分裂國家罪區(qū)別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要約人未確定承諾期限如何處理
2020-11-09交通事故是否為必要共同訴訟
2021-02-19消防行政處罰的決定程序是什么
2021-02-10合同一方可以是兩個主體嗎
2021-01-20監(jiān)視居住手機被監(jiān)聽嗎
2021-01-31買賣合同運輸到達前誰承擔風險
2021-02-04離婚后如何強制執(zhí)行探望權
2021-03-10稅務機關可以公告送達稅務文書的情形
2021-01-02開庭后調解成功的訴訟費由誰承擔
2021-03-11緊急拘留是什么意思
2021-01-04顧客在商場購物時摔傷怎么辦,誰負責
2020-12-23高中學生死亡學校負責法律責任嗎
2020-12-01學生在校意外摔倒學校負什么責任嗎
2021-03-16非公有制經濟包括哪些
2020-11-17受威脅已過戶的贈與房產可反悔嗎
2021-01-25房產中介能能否索要中介費
2020-12-29經營范圍相同就是違反競業(yè)限制嗎
2021-03-04公司可以對孕婦的崗位隨便調整嗎
2020-11-21用人單位調動工作地點,勞動者有權拒絕嗎
2021-02-26學生意外傷害賠償標準是什么
2021-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