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年休假天數是多少
(1)根據國家公務員(機關工作人員)的工作年限分別確定:
(一)參加工作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每年休假期為3天;
(二)參加工作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每年休假期為7天;
(三)參加工作時間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年休假期為10天;
(四)參加工作時間滿20年不滿30年的,每年休假期為15天;
(五)參加工作時間滿3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期為20天。
上述人員在參加工作時間滿規(guī)定年限后,從次年起享受相應的年休假假期。年休假假期應當年用完,不得跨年度使用。
(2)年休假安排 正確實施年休假制度,是保證工作人員身心健康的必要基礎,也是保證單位工作任務順利完成的重要前提,各單位要高度重視,領導干部要帶頭執(zhí)行年休假制度,要根據工作任務、崗位性質和工作人員個人的實際情況,合理計劃并妥善安排工作人員休假,并做到既要保證單位各項工作的正常運轉,又要保證年休假制度的順利實施。
(一)各單位要結合“AB”崗設置,科學合理安排工作人員的年休假,避免出現集中休假或休假不了的現象。
(二)各單位要對年休假實行登記管理。對確因工作原因不能按計劃安排年休的,應當事先經單位領導批準予以延期,但假期必須當年使用。
(三)個人的年休假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段安排。遇法定節(jié)日和公休假日可以順延相應的假期期限。
(四)病事假可先用年休假抵扣,全數抵扣后再按病事假規(guī)定扣減工資、獎金待遇。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當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1、上年度考核不稱職(不合格);
2、當年事假累計超過20天;
3、當年病假累計超過30天;
4、當年病假、事假累計相加超過40天。
5、如當年享受了年休假以后,其病、事假假期超過了本條第2、3、4款其中一款規(guī)定的,則其不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3)年休假待遇 符合休假條件的工作人員在休假期間工資照發(fā),福利待遇不受影響。
(4)其他事項 縣級領導的休假安排按省委、省政府辦公廳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部門領導干部的休假安排報縣委組織部備案。
機關工勤人員、事業(yè)單位(按國家規(guī)定享受寒暑假或其他特殊休假待遇的單位除外)工作人員的年休假,可參照執(zhí)行.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務員年休假天數的相關內容,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詢我們的律師。通過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資料可以看出,公務員對于年假是按照工作年限來確定年假的天數的,文章中還提及了不享受年假待遇的情況以及其他特殊的規(guī)定,大家可以多看看。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咨詢律霸律師。
勞動合同法關于年假是怎么規(guī)定的?
勞動合同法上有年假一說么 ?
勞動合同法年假的規(guī)定
?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農民工欠薪是否屬于勞動糾紛
2020-12-06公司法人變更的費用要多少錢
2020-11-232020年發(fā)明專利申請官費及年費標準是多少
2021-02-11什么財產既可以抵押又可以質押
2021-03-21反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2021-03-22關于事實收養(yǎng)關系的法律規(guī)定
2021-01-03北京房產糾紛律師:北京市房地產抵押登記辦理程序
2021-01-14借錢不還,債務人跑路怎么辦
2021-03-22政府可否要求撤銷行政協(xié)議
2021-03-01婚前房產婚后更名屬于個人嗎
2020-11-18試用期最長可以約定多久呢
2021-03-20勞動合同到期不續(xù)簽是否有補償呢
2021-02-12保險合同要如何訂立
2021-01-01法律對重復投保的賠付金額是怎樣規(guī)定的
2020-12-17推進保險業(yè) 依法攻陷消費者心理陰影
2020-11-16獲賠17萬 隨州國壽新簡身險理賠第一單
2021-02-02保險人能否因保險標的物轉讓未批改而拒賠
2020-12-25保險單能否辦理抵押貸款
2020-11-20保險費的特性有哪些
2021-02-20機動車掛靠運營,誰享有保險利益?
2021-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