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作人員的財產或者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本人不能說明其來源是合法的,可能涉嫌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當然,如果行為人的財產沒有“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則不構成本罪。要是認定構成此罪的,就需要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那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怎么判刑呢?下面,就讓律霸小編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什么叫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一)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的概念
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的財產或者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本人不能說明其來源是合法的行為。
(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的構成特征
1、犯罪客體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復雜客體,即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制度和公私財物的所有權。
2、犯罪客觀方面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國家工作人員的財產或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且差額巨大,本人不能說明其合法來源。
3、犯罪主體
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國家工作人員。非國家工作人員不能成為本罪主體。
4、犯罪主觀方面
本罪在主觀上是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財產不合法而故意占有,案發后又故意拒不說明財產的真正來源,或者有意編造財產來源的合法途徑。
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怎么判刑
國家工作人員的財產或者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的,可以責令說明來源。本人不能說明其來源是合法的,差額部分以非法所得論,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財產的差額部分予以追繳。
需要注意的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的成立,要同時具備如下幾個條件:第一,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國家工作人員,這與貪污罪的主體是一致的;第二,客觀上要求涉案財產明顯超過合理收入;第三,行為人無法說明其收入是合法的,如果行為人能說明財產的合理來源,同樣不是犯罪。另外,本罪在證明方式上采用舉證責任倒置,由被告人自己證明自己無罪,承擔大部分舉證責任,而不是由檢察院證明其有罪。如果您對上述問題存在疑問,不妨向律霸網站的律師詢問,專業的律師能為您答疑解惑。
貪污罪量刑標準2020
貪污受賄最新司法解釋
貪污受賄罪辯護詞是怎樣的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跟中介有糾紛怎么辦
2020-12-25旅游被強制買東西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2020-11-22起草合同注意事項
2020-11-08監視居住可以用手機嗎
2021-01-20法院訴訟離婚程序
2021-02-16父母包辦婚姻不想辦婚禮合法嗎
2021-03-21過擔保期保證人負責嗎
2020-11-07兼職是雇傭關系嗎
2020-12-05集資房要注意什么問題
2020-12-31離婚后另立戶口拆遷有補償嗎
2021-01-05大學生見習期權益應由誰來保障
2020-11-17被保險人過錯的免責條款有哪些
2021-03-21妻子代簽的名這份人身保險合同有效嗎
2021-01-15購買保險后進行理賠需要準備哪些
2021-02-10親筆抄錄風險提示 確定利益不受損
2021-01-07保險公司為何無需承擔雇主責任
2021-01-24交通肇事后逃逸惹糾紛保險公司是否可因逃逸拒賠
2020-11-16什么情形保險公司不予理賠
2021-03-06保險監管的必要性是什么
2020-12-25保險名詞解釋:什么是保全 如何申請?
2020-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