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小三生孩子是重婚罪嗎
重婚罪法律規定必須以夫妻的名義長期、穩定的居住,這里面有經濟上的聯系、生活上的照顧,同時周邊朋友、同事、鄰居誤以為他們是夫妻。這種情況下,才會使他這個丈夫構成重婚罪。那么對于小三兒,這個小三兒也并不是必然插足他人的家庭就構成了重婚罪。和小三生孩子并不是重婚罪。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構成重婚有兩類人,第一類是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或者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第二類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的人,又與之登記結婚,或者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第二類人構成重婚要求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事先知道,或者事后知道而繼續保持婚姻關系,則屬于“明知”。反之,不知道、受欺騙,則不構成重婚。
認定重婚,關鍵要看是否構成另一夫妻關系。依據有關司法解釋,重婚有兩種情況: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與他人登記結婚;二是事實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視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1)有配偶的人與他人舉行結婚儀式的;
(2)有配偶的人雖未與他人舉行結婚儀式,但以夫妻相稱或者對外以夫妻自居的。以夫妻相稱,除當事人間承認、日常生活間的稱呼外,當事人同居生活,女方生病時男方以丈夫的名義簽名、陪侍,女方 生育孩子男方以父親的名義在醫院簽字,當事人以父母的名義為子女慶祝滿月等,也可以作為認定以夫妻相稱的輔助證據。認定重婚,通常還需要取得周圍群眾、當 事人親朋戚友的證言,以證明周圍群眾認為當事人是夫妻。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對重婚罪的認定并不是以其是否與小三生了孩子,而是要看有配偶的人是否與他人舉行結婚儀式或以夫妻名義自居。因此,即使有配偶的人與小三生了孩子,也并不能因此認定其就犯了重婚罪。如果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來電咨詢律霸的在線律師。
重婚罪立案標準是怎樣的,如何量刑處罰
重婚罪的管轄是怎樣的
重婚罪如何舉證? ?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政府采購質疑程序
2020-11-20行政訴訟的時效是多久
2021-02-06當事人自行解決交通事故協議書范本是怎樣的
2021-03-16聽證程序適用的情形有哪些
2021-01-24怎么在315網上投訴
2021-02-11工程款的支付流程
2020-12-24督促程序標的費用
2020-11-12轉繼承適用的范圍是什么
2021-02-09已取得預售還可以做在建工程抵押嗎
2020-11-19合同債務轉移要滿足哪些條件
2021-01-16勞動糾紛二審受理后多久立案
2021-03-22人身意外保險遺囑如何變更保險合同受益人
2020-11-13國際貿易貨物運輸保險程序
2021-03-07如何才能盡快成功獲得保險公司的賠償
2020-12-09保險合同中的告知義務的性質是強制的嗎
2020-12-25出車禍對方跑了保險可以拒賠嗎
2021-01-27樹倒塌后壓到汽車如何理賠
2021-03-18保險公司業務人員以及代理人欺詐表現
2021-03-18保險合同的中止的定義是什么
2021-01-24保險公司的訴訟主體是什么
2021-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