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不起訴什么時候放人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如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不起訴的,嫌疑人被羈押的,應該立即通知看守所釋放當事人。
第一百七十八條?不起訴的決定,應當公開宣布,并且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被不起訴人和他的所在單位。如果被不起訴人在押,應當立即釋放。
二、刑事拘留的解除程序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guī)定》第一百一十三條規(guī)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審查后,根據案件情況報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分別作出處理。
一是對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內依法辦理提請批準逮捕手續(xù);
二是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但不需要逮捕的,而辦理取保候審或監(jiān)視居住手續(xù),直接向院移送起訴;
三是在拘留期限內未能查明犯罪事實的,辦理取保候審或監(jiān)視居住手續(xù),繼續(xù)偵查;
四是具有刑事訴訟法第5條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撤銷案件。
以上四種情況均需辦案機關對刑事拘留予以解除。
在解除刑事拘留時必須注意以下幾點:
1、應當給被拘留人《釋放證明書》,并在該文書中寫明釋放原因。
2、對具有刑訴訟第5條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除釋放被拘留人外,還應撤銷案件,而不能以放代撤。
3、對機關不批準逮捕的被拘留人應立即釋放,發(fā)給釋放證明書。公安機關為需要補充偵查、要求復議復核的應變更強制措施。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如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不起訴的,嫌疑人被羈押的,應該立即通知看守所釋放當事人。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讀者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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