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未遂是指行為人盜竊沒有成功,雖然其結果沒有造成被害人的損失,但是“盜竊”這個行為已經實施了。根據《刑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的規,所謂的犯罪未遂是指行為人是已經著手實施犯罪了,但是在實施的時候由于一些非犯罪分子意志的因素導致沒有得逞的,屬于犯罪的未遂。關于盜竊罪,法律上是屬于結果犯,如果行為人的盜竊行為最終達到了其盜竊公私財物的目的的,就屬于是一種既遂,而如果沒有達到其目的的就是未遂。對于犯罪未遂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在對其審判,在定罪量刑的時候,一般是與既遂犯的處罰量刑做比照從輕處罰的。那么,盜竊罪的未遂認定是怎樣的呢?是否夠罪呢?小編將在本文中就此問題作簡單的介紹。
實踐當中,對于任何的一個犯罪,都是存在著中止、未遂以及既遂等幾種犯罪的形態的,而在行為人不同的犯罪形態下,根據法律的規定,對行為人的具體處罰是有所不同的。接下來我們一起看看法律對于盜竊未遂的處罰是怎樣的。
一、對于盜竊行為,根據法律規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行為人是以數額巨大的財物為盜竊的目標的。
2、行為人的盜竊目標是珍貴的文物的。
3、具有法律規定的其他的嚴重情節的。
二、盜竊罪怎么量刑?
既然盜竊未遂的量刑與既遂的量刑時相關的,那我們就來關注一下關于盜竊罪的量刑。關于盜竊罪的量刑主要與其盜竊金額有關。
1、盜竊財物價值的數額較大的,依法將會被判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以并處或者是單處罰金。
2、盜竊財物的價值數額巨大的,對犯罪分子的量刑為三年至十年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3、盜竊財物的價值數額特別巨大的,依法判處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而關于這其中的數額標準也是有明確規定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行為人盜竊公私財物的價值數額在一千元到三千元以上的,認定為關于盜竊罪的規定中的“數額較大”標準;盜竊公私財物的價值數額在三萬元到十萬元以上的,即認定為“數額巨大”的標準;盜竊公私財物的價值數額在三十萬元到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達到“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
由于我國地域遼闊,各個地區的經濟發展情況以及生活水平的不同,因此,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的實際的經濟發展狀況以及當地的社會治安狀況,在上述的標準幅度之內,確定當地所執行的數額標準,然后再報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
關于盜竊未遂的種種已經了解到這里了,希望大家無論發生什么情況都不要走向錯誤的道路,人世間的生存方式有千千萬萬種,希望大家能從正確的道路上做出選擇并且擁有一個光明的未來。
盜竊罪的構成要件以及量刑標準
盜竊罪司法解釋內容
什么是盜竊罪,犯罪構成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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