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緩刑期間工資是怎樣處理的
首先要看原來的工作單位是否與你解除了勞動合同,如果解除,則沒有工資。如果沒有解除,如果不上崗,則發放最低工資的生活費用。如果上崗,則按正常的工資標準支付。
1、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單位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2、如果單位未解除勞動合同繼續留用勞動者的情況下,應當依據勞動法的規定,按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
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是用人單位可以依法解除勞動者勞動合同的法律條款,勞動者有第三十九條1-6款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企業員工緩刑期間如何處置?
企業判緩刑人員的處置一般是由企業自己決定,沒有相關文件規定。如果在合同或者是企業章程里有規定,可以按規定來。
勞動合同在緩刑期間可以進行合理的處置,但是有關的問題需要自己進行陳述,因為企業的規章制度會有明確的規定,否則自己的利益保障就會喪失一定的積極性,但是更為關鍵的就是自己是處在有關法律的規定下,這樣自己的工資才會得到滿足。
勞動者請求雙倍工資有時效性嗎?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范本
勞動者能否同時與多個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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