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的規定,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建立了用工關系之后,那么就應當按照要求給員工購買社保,其中自然也就會包括了工傷保險。自然在員工受到工傷傷害的情況下,才可以申請工傷保險待遇,此時工傷保險待遇一般是由工傷保險經辦機構來承擔。那如果沒繳社保工傷待遇誰承擔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沒交社保,員工工傷賠償由用人單位全部承擔。建議按流程先申請工傷認定,賠償金額只有等鑒定等級后才能最終確定。
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需提交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人社局的網站一般有下載)、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
2、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一般設立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4、工傷維權程序比較多,如果自己不熟悉,最好委托律師代理。
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一個最重要的組成部分。所以,在討論社會保險的歷史時就不能把社會保險從社會社會保險保障中抽出來。
社會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建立社會保險基金,對參加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在喪失勞動能力或失業時給予必要的物質幫助的制度。社會保險不以盈利為目的。
社會保險主要是通過籌集社會保險基金,并在一定范圍內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統籌調劑至勞動者遭遇勞動風險時給予必要的幫助,社會保險對勞動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勞動者符合享受社會保險的條件,即或者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或者已按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即可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中的核心內容。
對于沒繳社保工傷待遇誰承擔的問題,小編就為大家介紹到此。從實際情況來看,有些用人單位其實有逃避自己義務的情況,就會出現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不繳納社保保險等等。而要是此時員工不幸發生了工傷事故的話,那么相應的工傷賠償費用就應該由用人單位來承擔。
2020年最新工傷待遇標準
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后可否索賠
提出工傷待遇申請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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