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在工廠工作是非常容易發生的,因為缺乏一定的安全措施,而且工作的性質就是危險性工作。那么關于工傷認定書在哪怎么辦?發生工傷之后,應該到社會保險的行政部門辦理工傷認定,并且要攜帶一定的資料。
一、工傷認定書在哪怎么辦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申請工傷認定的時限
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當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可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1年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申請工傷認定,單位應該在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報,單位在規定期限內不申報,個人可以在一年內直接到當地勞動部門申報,如個人不能辦理,可以委托近親屬辦理。
需提交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證明,醫院病歷、醫生診斷證明書等。由社保局提供“工傷認定申請表”,按要求填寫即可。
認定工傷后,等出院就可以去社保局報銷相關治療費用。可以把所有費用發票、診斷書給單位,單位去社保局報銷
傷勢穩定后再進行工傷鑒定,按鑒定等級工傷保險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后續的再治療,治療后拿醫院費用發票去社保局再報銷
工傷保險報銷項目、標準規定在《工傷保險條例》第30-37條
工傷認定書在哪怎么辦?工傷認定書可以是當事人到保險行政部門申請也可以是員工所在的用人單位的直接負責人到機構辦理,認定工傷,要填寫工傷認定的申請表,要攜帶醫院的有關證明材料還有和單位的合同等。
2020新工傷傷殘等級鑒定標準
2020年一次性工傷賠償協議書
工傷認定辦法解釋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法院立案后多久通知被告
2021-01-15行政機關可以設置行政許可嗎
2020-11-25離婚調解怎么進行
2021-01-05監護人有權處置被監護人的財產嗎
2021-03-23買賣合同是否可以對抗贈與合同
2021-03-06結婚程序有瑕疵如何處理
2021-03-19車被盜后撞死人,我要承擔責任嗎
2021-01-29騙取住房補貼是什么罪
2021-03-23變更勞動合同時要注意什么問題
2021-01-28試用期和實習期是一樣的嗎
2020-12-12勞動仲裁需要什么材料
2021-03-02勞動爭議能追加被申請人嗎
2020-12-02離婚時夫妻雙方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險怎樣分割
2020-12-22抵押權人船舶利益保險條款的承保風險及除外
2020-12-09江蘇通州最低職工保險,職工自己需繳多少
2020-12-20被保險人未履行風險增加的通知義務怎么處理
2021-02-02瑕疵保險憑證的效力如何
2021-02-08保險是先用交強險賠付嗎
2020-11-09車輛沒買保險被撞了能走保險嗎
2021-01-15出車禍后多長時間保險時效過期
2021-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