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公司超售機票算是消費欺詐嗎
航空公司超售飛機票是非常普遍的,超售機票后,萬一沒有人退票的,就會造成一些乘客無法乘坐飛機,侵害乘客的利益。
目前我國并未禁止航空公司超售機票的行為,航空公司超售機票是否認定為消費欺詐,要具體分析才能確定,如果不存在主觀惡意性,并且超售后提供補救措施的,一般不能認定為消費期詐。
相關法律規(guī)定
《統(tǒng)一國際航空運輸某些規(guī)則的公約》
第十九條 延 誤
旅客、行李或者貨物在航空運輸中因延誤引起的損失,承運人應當承擔責任。但是,承運人證明本人及其受雇人和代理人為了避免損失的發(fā)生,已經采取一切可合理要求的措施或者不可能采取此種措施的,承運人不對因延誤引起的損失承擔責任。
第二十九條 索賠的根據
在旅客、行李和貨物運輸中,有關損害賠償的訴訟,不論其根據如何,是根據本公約、根據合同、根據侵權,還是根據其他任何理由,只能依照本公約規(guī)定的條件和責任限額提起,但是不妨礙確定誰有權提起訴訟以及他們各自的權利。在任何此類訴訟中,均不得判給懲罰性、懲戒性或者任何其他非補償性的損害賠償。
第一百一十二條?【履行、補救措施后的損失賠償】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一百一十三條?【損害賠償的范圍】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guī)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二百九十二條?【旅客、托運人或收貨人基本義務】旅客、托運人或者收貨人應當支付票款或者運輸費用。承運人未按照約定路線或者通常路線運輸增加票款或者運輸費用的,旅客、托運人或者收貨人可以拒絕支付增加部分的票款或者運輸費用。
第二百九十九條?【承運人遲延運輸】承運人應當按照客票載明的時間和班次運輸旅客。承運人遲延運輸的,應當根據旅客的要求安排改乘其他班次或者退票。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目前我國并未禁止航空公司超售機票的行為,航空公司超售機票是否認定為消費欺詐,要具體分析才能確定,如果不存在主觀惡意性,并且超售后提供補救措施的,一般不能認定為消費期詐。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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