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一些高危的工作來說,其存在的安全隱患是非常多的,同時其造員工工作期間受傷的情況也是屢見不鮮。在工作期間由于工傷造成的傷害,可以根據工傷鑒定獲得一定的經濟賠償,保障自身基本的生活。那么工傷鑒定什么時候做有效?
一、關于工傷鑒定什么時候做有效
傷殘鑒定要等傷痊愈以后做。傷殘鑒定時間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并發癥治療終結為準。
傷殘鑒定是指傷殘程度鑒定。傷殘鑒定的范圍包括交通事故傷殘、工傷事故傷殘、意外傷害傷殘、打架斗毆傷殘。一般由司法部門(比如交警隊、派出所、法院)委托傷殘鑒定機構做相應的鑒定。以上關于工傷鑒定什么時候做有效就解答到此。
二、工傷鑒定
工傷鑒定是在申請工傷鑒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后,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鑒定的行為。工傷鑒定的范圍包括:勞動能力鑒定,停工留薪期鑒定確認,護理等級鑒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鑒定等。
三、鑒定的內容
廣義的工傷鑒定包括勞動能力鑒定和致殘等級鑒定,狹義的工傷鑒定指致殘等級鑒定。
勞動能力鑒定也稱勞動鑒定,是指勞動者在生產工作中因種種原因造成勞動能力不同程度的損害,致使勞動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時,有關部門在醫學方面對其做出的鑒別和評定。通常情況下,我國的勞動能力鑒定工作只負責因工傷或因病而導致的勞動能力鑒定問題。
四、工傷鑒定的流程
工傷鑒定流程有三個步驟,分別是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和工傷職工應享有的待遇及救濟途徑。工傷認定申請既可由用人單位提出,也可由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提出。申請人不同,申請的先后順序也不同。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三十日內提出,遇有特殊情況,經勞動保障部門同意,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上述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才可以提出。但是提出時間從事故發生之日或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不得超過一年。
在工作期間受傷,并且已經達到喪失工作能力的情況,可以到有關部門申請工傷鑒定,保障自身權利不受侵害,同時工傷鑒定什么時候做有效這一問題,也成為了幾年來比較關注的問題,以上小編也為大家進行的詳細的講解,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怎樣確定職工工傷鑒定標準
2020農民工工傷鑒定最新標準
工傷鑒定程序怎樣走,有哪些流程?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從犯是初犯怎么判
2020-12-02醫療損害賠償起訴狀范文
2021-01-26現役軍人離婚可以不用部隊開證明嗎
2021-02-11抵押擔保是不是就是抵押貸款
2020-11-17交通事故被起訴了該如何應訴
2020-12-10私人之間房產抵押如何處理
2021-02-20以格式條款簽訂得到合同叫什么
2020-12-13二手房過戶給小孩后房子拆遷怎么辦
2020-12-31如何審核勞動合同,審核勞動合同要點是什么
2021-02-15企業重組職工賠償標準是什么
2021-02-01單位應當如何與員工約定試用期?
2021-03-01保姆提供勞務致人損害由誰擔責
2020-12-30壽險投保的一般流程
2020-11-27百萬意外保險如何選
2020-12-20保險公司對事故駕駛員的賠償,是否該事故駕駛員獲得
2021-01-20單位沒按勞動法買保險如何維權
2020-11-08購買保險時要注意哪些事項
2020-12-08拒賠出具什么單據
2021-02-17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是指什么
2020-12-17拆遷補償不合理,可以找拆遷公司談判嗎
2021-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