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法修正案九》當中對貪污罪的量刑做出了修訂,之后出臺的司法解釋又對貪污罪的犯罪數(shù)額、情節(jié)做出了明確的規(guī)定。那就目前的法律規(guī)定來看,貪污最新量刑標準是什么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話,請跟隨律霸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貪污最新量刑標準
(一)數(shù)額在3萬元以上不滿20萬元的,屬于“數(shù)額較大”,數(shù)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3萬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其他較重情節(jié)”,應予立案,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1.貪污救災、搶險、防汛、優(yōu)撫、扶貧、移民、救濟、防疫、社會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2.曾因貪污、受賄、挪用公款受過黨紀、行政處分的;
3.曾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追究的;
4.贓款贓物用于非法活動的;
5.拒不交待贓款贓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繳工作,致使無法追繳的;
6.造成惡劣影響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二)數(shù)額在20萬元以上不滿300萬元的,屬于“數(shù)額巨大”,數(shù)額在10萬元以上不滿20萬元,涉嫌上述六種情形之一的,為“其他嚴重情節(jié)”,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數(shù)額在300萬元以上的,屬于“數(shù)額特別巨大”,數(shù)額在150萬元以上不滿300萬元,涉嫌上述六種情形之一的,為“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 財產。
“對多次貪污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貪污數(shù)額處罰。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訴前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真誠悔罪、積極退贓,避免、減少損害結果的發(fā)生,有第一項規(guī)定情形的,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有第二項、第三項規(guī)定情形的,可以從輕處罰。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項規(guī)定情形被判處死刑緩期執(zhí)行的,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jié)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zhí)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終身監(jiān)禁,不得減刑、假釋。”
二、貪污罪如何認定
(一)貪污罪的罪與非罪
1、要看行為人貪污的數(shù)額是否達到5千元。其中,貪污的數(shù)額按累計方法計算。對于行為人貪污的數(shù)額達到5千元的,無論其情節(jié)如何,均構成貪污罪;而對于貪污的數(shù)額尚未達到5千元的,一般應視為一般貪污違法行為。
2、要看行為人的貪污情節(jié)。其中,貪污情節(jié)主要針對貪污數(shù)額不滿5千元的貪污行為。如果貪污數(shù)額不滿5千元,貪污情節(jié)較輕時,對該貪污行為就應認定為一般貪污違法行為。如果貪污數(shù)額不滿5千元,但貪污情節(jié)較重時,對該貪污行為就應認定為貪污罪。
(二)貪污罪既遂和未遂的認定
1、看行為人的貪污行為,是否符合貪污罪構成要件的特征。其中,衡量非法占有的標準,是行為人是否實際已非法占有了公共財物或非國有單位的財物。如果已實際非法占有了,即視為既遂。
2、看行為人的貪污行為,是否造成了客觀的危害結果。其中,衡量造成了客觀危害結果的標準:一是貪污數(shù)額實際上已達到5千元;二是貪污數(shù)額雖然實際上尚未達到5千元,但客觀上存在貪污情節(jié)較重的事實。
對于符合上述兩方面的貪污行為,就可以認定為貪污罪既遂。
貪污犯罪屬于特殊主體的犯罪,法律中規(guī)定只有國家工作人員才能構成此罪。當然一旦認定貪污行為構成犯罪,自然就需要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此時根據實際貪污的情況不同,那么最終的處罰也就是不一樣的。需要注意,我國對貪污罪的處罰最高可以是死刑。
?貪污受賄最新司法解釋
?貪污罪量刑標準2017
?貪污受賄罪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交通事故死亡的處理程序是怎樣的
2020-11-12商業(yè)匯票是怎樣申請的
2020-12-08土地抵押的期房能備案嗎
2020-12-16預付款的作用是什么
2021-01-11勞動合同主體可以變更嗎
2021-02-24調換崗位要有什么證明
2021-03-13怎么界定是否為勞動關系
2021-01-09事實勞動關系判定標準是什么,有哪些情形
2021-02-25已過仲裁時效是否應當受理
2021-02-27猝死是否在意外險賠償范圍內
2021-02-12出事故了修車花了八萬多,第二年保費怎么加
2021-02-18人身保險時效是如何規(guī)定的
2020-11-30本案保險合同中的免責條款是否具有效力
2021-02-15保險合同的變更有哪些類型?
2020-11-27房子失火保險賠嗎
2021-01-19財產保險投保方違約怎么辦
2020-12-20代理商出具的授權書格式是怎樣的
2020-11-09保險責任期限及免責條款的約定合法有效,投保人應屬未如實告知
2021-03-13公租房的拆遷補償款怎么分割,誰有權分割,如何分配
2021-01-04養(yǎng)殖場被拆遷,能拿多少補償款
2021-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