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發(fā)生工傷事件后,要去權威部門做工傷認定,之后根據工傷認定的結果,用人單位予以賠償。但是很多員工由于住院之間短,或者在住院時忙于治療,并未在住院期間進行工傷的認定,那么,出院可以做工傷鑒定嗎?具體解答如下:
單位應自事故傷害發(fā)生之日起30日內,受傷害職工在事故傷害發(fā)生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并提交:
(1)勞動合同文本復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如果是事實勞動關系,用人單位不承認,則應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確認事實勞動關系)。
(2)醫(y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診斷證明書等。
工傷待遇。傷殘包括:
⑴ 醫(yī)療費,
⑵ 住院伙食補助費,
⑶ 護理費,
⑷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勞動者月工資×法定月份數(不同的傷殘等級月份數不等),
⑸一次性醫(yī)療補助金:重慶職工平均月工資標準×法定月份數(不同的傷殘等級對應不同的月份數),
⑹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或傷殘津貼,
⑺停工留薪期工資:治療時間(不同傷情時間不同)×勞動者受傷前12個月平均工資,⑻后續(xù)治療費,⑼殘疾輔助器具費,⑽交通費等。
保險法 (法律名)
保險法是指調整保險關系的一切法律規(guī)范的總稱。凡有關保險的組織、保險對象以及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等法律規(guī)范等均屬保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1995年6月30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修訂 根據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等五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等五部法律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以上就是“出院可以做工傷鑒定嗎?”的具體回答,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我國相關法律法規(guī)會在最大程度上保護員工的合法權益,并不會因為員工出院,相關工傷認定就無法進行,即使出院相關醫(yī)院開具的診斷證明也是一種佐證,所以請大家放心,即使出院了也可以按照有關流程進行開具工傷證明,得到屬于自己的賠償金。
工傷鑒定費用誰出
2020年最新工傷鑒定標準 如何自己判斷傷殘等級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工傷鑒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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