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當得利是什么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70條規定,拒不償還不當得利者,則構成刑法上的侵犯財產罪。這里的不當得利主要有兩種情況。
一是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返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二是將他人的遺忘物(遺忘物是指所有人剛剛遺置于某處而忘記攜帶的財物,所有人隨即能夠準確地回憶起財物遺忘的時間、地點,并即去尋索;而拾得者一般也知道失主是誰)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也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不當得利是指沒有合法根據,使他人收到損失而自己獲得了利益。
《民法總則》第九十二條規定:“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還受損失的人。”正是因為不當得利沒有合法根據,因此雖屬既成事實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不當利益應返還給受損失的人。這種權利義務關系就是不當得利之債。其中,取得不當利益的人稱為受益人,是不當得利之債的債務人,負有返還不當得利的債務:財產受損失的人稱為受害人或受損人,是不當得利之債的債權人,享有請求受益人返還不當得利的債券。
由上文可知,不當得利是一民事概念,而非刑事罪名,此外,還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不當得利與我國刑法中的侵占罪十分相似,一定要注意區分,如果你對此還不夠清楚,歡迎來電咨詢我們律霸,我們將盡快為大家解答。
不當得利返還訴訟時效是多久
不當得利的舉證責任
不當得利之債的內容是什么
?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醫療事故醫調委調解不成怎么辦
2020-12-10法定監護人有哪些
2020-12-23資金拆借定義以及要遵循的原則是什么
2021-03-10哪些情形禁止結婚,干涉結婚違法嗎
2020-11-19房產他項怎么解除
2020-12-17勞動合同變更后還有效嗎
2020-11-16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會影響征信嗎
2021-03-11借款擔保協議保質期有多久
2021-02-28合同不能履行可否因為疫情免責
2021-03-06醫療費中醫保部分能否提起訴訟
2020-11-09當事人能否當庭變更訴訟請求
2020-12-14勞動者可以去哪兒投訴
2020-11-22別人掛我公司現在欠農民工工資不給怎么辦
2021-02-10人壽保險理賠有哪些流程及注意事項
2021-01-18因特別約定條款引起的保險糾紛案例分析
2021-02-20這不是無效保險合同
2020-11-11外資保險公司超出業務范圍尚不構成犯罪如何處罰
2021-03-07交通傷殘鑒定機構是否由保險公司指定
2021-02-19生存保險可以買嗎,生產保險與死亡保險的區別是什么
2021-03-09保險公司賠償責任的歸責原則是什么
2021-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