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拘留是從什么時候開始算時間?
“拘留后,除有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的情形以外,應當把拘留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實踐中公安機關使用的《拘留通知書》上一般會寫到“我局已于x年x月x日x時將涉嫌xx罪的xx刑事拘留”。既然《拘留通知書》注明了拘留開始于x時,按照正常的理解,拘留期間應該從那時起開始計算。
此外,關于刑事訴訟中期間的計算,期間的最后一日為節假日的,以節假日后的第一日為期間屆滿日期。但對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間,應當至期間屆滿之日為止,不得因節假日而延長在押期限至節假日后的第一日。根據刑法有關規定,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應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可折抵相應刑期。在計算先行羈押的日期時,是從執行羈押的當日起計算。刑事拘留期間既然可以折抵相應的刑期,“拘留后的三日以內”也應當理解為從執行拘留的某日某時起算。
二、刑事拘留的期限如何計算
刑事拘留,從犯罪嫌疑人被拘留開始計算:
1、一般情況下應當在3日內提請檢查院批捕,檢查院應在7日內作出是否批捕的決定。
計算公式:1~3 7=8~10天
2、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1至4日,檢查院應在7日內作出是否批捕的決定。
計算公式:3 (1~4) 7=11-14日
3、對于流竄作案(指跨市、縣范圍連續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縣繼續作案)、多次作案(3次以上)、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2人以上),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檢查院應在7日內作出是否批捕的決定。
計算公式:30 7=37日
總的計算公式:X(1~30日) 7日(檢查院批捕的時間)=8~37日
三、刑事拘留期限多長
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刑事拘留的期限分一般期限和延長期限兩種,具體如下:
1.一般的刑事拘留期為14天,一般從進到看守所算起。在14天內偵查機關要報檢察機關批準逮捕,其中檢察院核準的時間為7天,包含在14天內,如核準則逮捕,否則釋放或變更強制措施。
2.延長期限的刑事拘留期為37天,其中檢察院核準的時間為7天,在該期限內,偵查機關報檢察院批準逮捕,如核準則逮捕,否則釋放或變更強制措施。
當公民做出了任何的違法行為后,不僅會給其他公民的合法權益造成危害,同時也會給社會的治安和秩序造成影響,所以司法機關是可以將犯罪嫌疑人進行逮捕的,在逮捕后不僅可以預防犯罪嫌疑人再次做出違法行為,同時也可以在最大程度上保障社會的治安和秩序。
刑事拘留期間可以取保候審嗎
販毒拘留一般是多少天 教唆未成年人販毒怎么處理
刑事拘留一定會判刑嗎,刑事拘留是否會被判刑?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跨省辦理結婚證要有哪些具體的程序
2021-02-16該怎樣辦理婚前財產公證
2021-02-01解除合同存在欺詐可以要求賠償嗎
2021-01-13若公司倒閉該如何賠償員工
2021-02-12公司能把員工的工資全部扣光嗎
2020-12-23超市的罐頭致我損害,能要求超市賠償嗎
2020-11-29什么是企業勞動爭議調解
2021-01-10什么是是人壽保險的受益人及怎樣指定人壽保險的受益人
2021-02-14辦理人壽保險有哪些
2020-11-12掛靠單位買保險車主該向誰索賠
2021-03-05我國巨災保險立法模式探討
2021-01-26拆遷是否需要復議前置
2021-01-08模擬拆遷應該由哪個部門負責
2021-02-04拆遷房賠償是按平方還是按戶口
2021-03-21農村拆遷補償給的太少了該怎么辦
2021-01-20準遷證一般幾日可以拿
2021-02-01拆遷補償評估細則是哪個部門發布
2021-03-11農村宅基地拆遷補償能進行分割么
2021-01-27解讀房屋拆遷補償新規
2021-01-16公益征地賠償標準
2021-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