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嫌疑人的羈押期限是多久?
犯罪嫌疑人的羈押期限是:在一般情況下,在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第二天起到偵查終結時止,偵查機關應當在兩個月內完成偵查任務。但有的個別案件案情比較復雜,如集團犯罪、一人犯數罪,取證比較困難的案件,在兩個月內還沒有偵查終結的,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
二、相關內容拓展
符合下列條件,在上述規定的時間內不能偵查終結的案件,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兩個月:
1.屬于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復雜案件。這主要是考慮到,在我國一些邊遠地區,如新疆、青海等地,由于交通不發達,發生的一些大案要案,辦案的時間大多花費在路途中了,在較短時間內很難做到偵查終結。當然,并不是所有的交通不便的邊遠地區的案件都可以延長辦案期限,還必須是重大復雜的案件,普通的案件就不能適用該項規定。
2.屬于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這主要是考慮在重大犯罪集團案件中,有組織、有目的地從事一些犯罪活動,犯罪人數較多,犯罪分子之間又多訂立了攻守同盟,給偵查人員的取證和偵破帶來許多困難。所以,對這類案件,可以再延長兩個月的偵查期限。
3.流竄作案的重大復雜案件。流竄作案的案件涉及地區廣,罪犯流動性大,給調查、取證帶來一定的難度。當然,對流竄作案的案件的偵查期限再延長兩個月,也必須是重大復雜的案件才可以。
4.必須是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復雜案件。對這類案件的調查、取證,需要跑許多省區,甚至還要到國外去,這必然在路途中花費許多時間,因此,有必要再延長兩個月的辦案時間。
對于犯罪嫌疑人可能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在上述規定的時間內仍不能偵查終結,為了保證辦案質量,經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兩個月,即對這類案件,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最長為七個月。
犯罪嫌疑人的羈押期限是有著嚴格的規定的,一般是兩個月。在兩個月之內公安機關必須對于案件進行迅速高效的審理,在規定時間期限內完成案件的偵破工作,如果案情內容復雜,涉及犯罪的人數較多無法在兩個月之內完成審理的,可以向上一級機構申請延長一個月。
有關超期羈押的法律規定
逮捕后偵查羈押期限最長是多久
超期羈押國家賠償標準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行政執法的主要類型包括什么
2020-11-17涉外離婚中的財產和撫養糾紛的解決方式有哪些
2020-11-18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未備案如何處理
2020-12-30轉讓質押股權由誰來擔責
2020-12-19酒后駕車肇事逃逸后自首的處罰是怎樣的
2021-01-03法律對訂婚后的退婚是否有保護
2020-12-30什么是法律上的男女平等
2021-01-03贍養費的給付標準是多少
2021-03-03繼女應承擔繼母的贍養費嗎
2021-01-06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復核申請書范本如何寫
2020-11-14格式合同的具體表現有哪些
2021-02-22離婚時集資房怎么分
2021-01-08入職材料補齊提交哪些材料
2021-01-29乘客沒有買航延險航班延誤能獲賠嗎
2021-03-01人身保險怎么快速索賠,人身保險索賠時要注意哪些問題
2021-02-02人身保險的投保人需要擔負什么義務
2021-02-07免責條款未說明 保險公司輸官司
2020-11-20傷者死亡駕駛員駛離現場全責保險公司怎么賠付
2021-01-16投保人是什么意思,成為投保人有哪些條件
2020-11-29人身保險受益人為配偶,離婚后受益人怎么認定
2020-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