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的復議時間為多久?
行政拘留等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向當地政府或者上一級行政部門如上一級公安局復議。 行政拘留復議期限為知道該行政的具體之日起60天內。
相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照本法申請行政復議:
(一)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行政拘留等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
第十條 依照本法申請行政復議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是申請人。
有權申請行政復議的公民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有權申請行政復議的公民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為申請行政復議。有權申請行政復議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的,承受其權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申請行政復議。
同申請行政復議的具體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作為第三人參加行政復議。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申請行政復議的,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被申請人。
政拘留隨著《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被《治安管理處罰法》取代,行政拘留制度也發生了一些變化。根據現行的《治安管理處罰法》,該法第二章第十條第三項規定行政拘留是一種治安管理處罰種類,該項對行政拘留的性質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處罰的一種。該法第十六條規定:“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決定,合并執行。行政拘留處罰合并執行的,最長不超過二十日。”
該法第二十一條規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1、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2、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3、七十周歲以上的;4、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周歲嬰兒的。”該條對于適用對象作了消極性的排除規定,即對于符合某些特定情形的人員,行政拘留對其不適用,以體現人文關懷。
拘留復議的時間主要從知道判決結果的時間開始算起,一般來說,都為判決結果下達的六十天之內。對于拘留復議的情況主要是對判決結果不服,可以進行復議的主體也是和案件相關的當事人或者第三方。在申請復議時除了時間問題之外還需要注意復議在法律程序上的合法性。
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能保釋嗎
刑事拘留適用于哪些人?
外國大學生行政拘留怎么辦?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簡介:
吳月律師系遼寧卓政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畢業于“全國211工程”重點院校遼寧大學。本著勤勉盡職的職業精神,利用自身扎實的法學知識和不斷豐富的實踐經驗,吳律師多年來辦理過各類民事、經濟、行政、刑事等案件,最大程度地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深得當事人的廣泛好評。擅長領域:人身損害、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工傷賠償、勞動糾紛、合同糾紛、刑事辯護、常年顧問。聯系:13940520866,18642086136。:348426602,E-mail:18642086136@163.com。聯系地址:青年大街1號市府恒隆廣場23層。
合同中最低價承諾有效嗎
2021-03-25申請先予執行該怎么擔保?
2021-02-082020年交通事故車速鑒定費用是多少
2021-01-06改裝車違法嗎,改裝后要怎么過年檢
2021-02-25監護人有權處置被監護人的財產嗎
2021-03-23探望權的行使與強制執行
2021-03-05清償被繼承人債務的準則是什么
2020-11-24新農村建設必須拆除老舊房嗎
2020-12-29民間借貸房產抵押流程有哪些
2020-12-28因工致亡應該怎么賠償
2020-12-24實習期工資怎么算
2020-11-15交通事故肇事者賠償后保險公司是否適用損害填補原則
2021-03-04廣西一起保險合同糾紛案
2020-11-07保險100萬撞死人賠多少
2020-12-08交通事故法院判決后保險公司賠嗎
2020-11-20人身保險理賠有時間限制嗎
2021-02-16如何確定保險價值
2020-12-24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有什么內容
2020-11-29出讓土地轉讓要經批準嗎
2020-12-25土地出讓需要交哪些費
2021-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