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經濟高速發展,法律體制不斷健全,有些人會收到公安機關寄來的傳喚通知書要求協助調查。那么這些傳煥通知書到底是什么呢?傳喚通知書是公安機關為查明案情而發布的文書,使受傳喚著到指定地點接受調查。有哪些種類的傳喚通知書呢?下面隨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
篇一:(個人、企業)傳喚通知書說明
該文書是公安機關為查明案情,傳喚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按照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到案接受訊問的文書。刑事訴訟法第92條第1款規定:“對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文件。”這里所指的證明文件就是傳喚通知書。
制作和使用傳喚通知書應當注意的問題是:
要明確傳喚的范圍。根據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傳喚的對象是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不得以傳喚通知書的形式通知證人提供證言。傳喚通知書只能使用一次,而且每次傳喚不得超過12小時。傳喚過程中,不得采取派人押解、加帶械具等強制辦法。
傳喚通知書范文:
傳喚通知書
(存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檢 傳 號
案由__________________
犯罪嫌疑人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住址、身份證號碼、是否人大代表、政協委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應到時間________________
應到地點________________
批準人__________________
承辦人_________________
填發時間:______________
填發人:_______________
以上是傳喚通知書的全部內容,根據實際情況的不同,對傳喚通知書的應對和看法也有不同,收到傳喚通知書不要慌張,沉著應對,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的調查爭當合格好市民。如果以上內容不能完全幫助您解決您遇到的法律糾紛,您可以咨詢律霸駐馬店律師。
刑事傳喚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強制傳喚有哪些規定
什么是傳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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