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作為一種刑事強制措施,對其適用是有嚴格的期限限制的,那么刑事拘留期限規定是怎樣的?刑事拘留最長可以多久?律霸小編就此作了詳細介紹,詳情請看下文。
刑事拘留的期限是多長時間?
刑事拘留的期限是多長時間?目前已經拘留了20多天,見不到人,不清楚事情的詳細情況。說是要等到判決后才能見人。這個刑事拘留有期限的嗎?大概多久才會判決?感謝!
律師解答: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7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10日內作出決定。在特殊情況下,決定逮捕的時間可以延長1日至4日。對于不需要逮捕的,應當立即釋放。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綜上所述,一般情況下,刑事訴訟拘留的期限最長為14日。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長為37日。 偵查時間、審查起訴時間、法院審理時間都有延長的規定,所以可以判決的時間不確定。
刑事拘留適用于哪些人?
什么情況下可以延長刑事拘留期限?
刑事拘留的條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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