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文件即投標書是評標的主要依據,是事關投標者能否中標的關鍵。在各行各業都存在投標的問題。在實務中,投標文件引起的糾紛也不顯見。本文綜合一些投標者在制作投標書方面的糾紛,就投標者在制作投標書的過程中應注意的問題作相應的介紹。
1、“投標須知”莫弄錯
“投標須知”是招標人提醒投標者在投標書中務必全面、正確回答的具體注意事項的書面說明,可以說是投標書的“五臟”。因此,投標人在制作標書時,必須對“招標須知”進行反復學習、理解、直至弄懂弄通,否則弄得不好,就會將“招標須知”理解錯,導致投標書成為廢標。
實例1:某“招標須知”要求投標人在投標書中提供近3年開發基于Websphete、Oracie大型數據率的成功交易業務記錄,而某投標者將“近3年”,理解為“近年”。將“成功交易業務記錄”理解為“內部機構成功開發記錄”,以致于使形成的投標書違背了“招標須知”,成為廢紙一張。
2、“實質要求”莫遺漏
《招標投標法》第三章第二十七條規定:“投標文件應當對招標文件提出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做出響應”。這意味著投標者只要對招標文件中的某一條實質性要求遺漏,未做出響應,都將導致廢標。
實例2:某招標文件規定,投標者須具備5個方面的條件。若投標者遺漏了對“招標貨物有經營許可證要求的,投標人必須具有該貨物的經營許可證”這一要求做出的響應;投標者在投標書中遺漏了對“投標人必須取得對所投設備生產企業的授權文件”這一要求做出的響應,則投標者E和投標者F,都將因“遺漏”而被淘汰。
3、“重要部分”莫忽視
“標函”、“項目實施方案”、“技術措施”、“售后服務承諾”等都是投標書的重要部分,也是體現投標者是否具有競爭實力的具體表現。倘若投標者對這些“重要部分”不重視,不進行認真、詳盡、完美的表述,就會使投標者在商務標、技術標、信譽標等方面失分,以致最后落榜。
實例3:投標者不重視寫好“標函”,則就會在“標函”中不能全面反映本公司的“身價”,不能充分表述本公司的業績,甚至將獲得的重要獎項(省優、市優、魯班獎等),承建的大型重要項目等在“標函”中沒有詳細說明,從而不能完全表達本公司對此招標項目的重視程度和誠意。
實例4:一些|考試|大|投標者對“技術措施”不重視,忽視對擬派出的項目負責人與主要技術人員簡歷、業績和擬用于本項目精良設備名稱的詳細介紹,以致在這些方面得分不高而出局。
4、“細小項目”莫大意
在制作投標書的時候,有一些項目很細小,也很容易做,但稍一粗心大意,就會影響全局,導致全盤皆輸。這些細小項目主要是:
1.投標書未按照招標文件的有關要求封記的;
2.未全部加蓋法人或委托授權人印簽的,如未在投標書的每一頁上簽字蓋章,或未在所有重要匯總標價旁簽字蓋章,或未將委托授權書放在投標書中;
3.投標者單位名稱或法人姓名與登記執照不符的;
4.未在投標書上填寫法定注冊地址的;
5.投標保證金未在規定的時間內繳納的;
6.投標書的附件資料不全,如設計圖紙漏頁,有關表格填寫漏項等;
7.投標書字跡不端正,無法辨認的;
8.投標書裝訂不整齊,或投標書上沒有目錄、頁碼,或文件資料裝訂前后顛倒的等
律霸小編為您整理這篇文章,希望能更好的幫助您了解關于投標人在制作投標書應注意的問題的法律知識,歡迎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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