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怎么申請做筆跡鑒定?
筆跡鑒定應當去司法部門批準的司法鑒定機構鑒定,只要有鑒定資質就可以。
筆跡鑒定,是指對人通過書寫活動形成的字跡進行的鑒認、識別活動。人的書寫習慣具有特定性和穩定性,并在筆跡中得到反映。
筆跡鑒定是司法鑒定的一種。筆跡鑒定是根據人的書寫技能習慣特征、在書寫的字跡與繪畫中的反映,來鑒別書寫人的專門技術。主要任務是通過筆跡的同一認定檢驗,證明文件物證上的筆跡是否為同一人的筆跡,證明文件物證上的筆跡是否為某嫌疑人的筆跡。
筆跡鑒定不僅能檢驗正常筆跡,還可以檢驗書寫條件(包括書寫姿勢、書寫工具、襯墊物等)變化筆跡、故意偽裝筆跡(包括左手筆跡、尺劃筆跡)、摹仿筆跡和繪畫筆跡。在同一人用同一支筆書寫時,也可以用筆痕特征充實認定書寫人的根據。
對筆跡鑒定的申請由誰提出,應當根據具體案情的不同而分配。當原告所提供證據達到了證明借貸關系成立或證明了借條系被告所書,完成了舉證責任時,被告如否認是其簽字則由被告申請作筆跡鑒定;當原告本身不能完成證明責任時,則首先應當由原告自己申請作筆跡鑒定,從而完成自己的證明責任。只有在原告完成了借條是被告所簽的舉證責任后,被告抗辯時,舉證責任才依法發生轉移,由被告對抗辯事實進行舉證,這是對"誰主張、誰舉證"原則的正確理解。
相關法律規定:
1、《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決案件中某些專門性問題的時候,應當指派、聘請有專門知識的人進行鑒定。
2、《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規定,鑒定人進行鑒定后,應當寫出鑒定意見,并且簽名。
鑒定人故意作虛假鑒定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在所有的證據相關認證之中,涉及到筆跡鑒定當事人可以在開庭之前自行進行鑒定。但是如果需要到法院上作為證據指控他人或者證明自己的清白的話,那么當事人還是要向法院提出相關申請,到指定的司法鑒定部門做相關的鑒定。
筆跡鑒定程序怎么申請?
司法筆跡鑒定費用誰出?
筆跡鑒定的舉證責任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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