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客摔倒在酒店怎么辦,是誰的責任
酒店是否對顧客摔倒存在過錯,多大的過錯,承擔多大的責任!要看酒店是否提供范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出臺了《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確立了經營者的安全保障義務,明確了安全保障義務人的義務范圍和責任界限。其中第六條指出從事住宿、餐飲、娛樂等經營活動或者其他社會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未盡合理限度范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因第三人侵權導致損害結果發生的,由實施侵權行為的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安全保障義務人有過錯的,應當在其能夠防止或者制止損害的范圍內承擔相應的補充賠償責任。安全保障義務人承擔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賠償權利人起訴安全保障義務人的,應當將第三人作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確定的除外。
根據司法解釋可以得知,客人摔倒和酒店安全設施不當,設施存在隱患,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有關,那么酒店就必須承擔責任。例如:因地板不防滑導致客人摔倒、酒店沒有設置安全警示牌導致客人受傷、不法人員進入酒店將顧客摔倒等情況。如果酒店已經盡到一定的安全保障義務,比如已經盡到危險告知、安全保障措施、發生事故后積極救助和報警等,那么酒店就不須承擔賠償責任。其次我們還要看入駐酒店的是否是特殊人群。比如未成年人同父母入駐酒店,因酒店安全隱患導致摔傷,那么根據《民法通則》,監護人應該對未成年人的人身、財產以及其他一切合法權益依法進行監督和保護這一條,未成年人家長也要承擔部分責任。具體責任比例如何劃分應根據案情實際情況來定。
如果酒店方存在過錯,顧客可以獲得哪些賠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我們依據傷害程度可要求賠償醫療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誤工損失、護理費、鑒定費等費用。如構成傷殘,還可要求賠償傷殘賠償金和精神撫慰金等費用。
顧客摔倒在酒店之后可以確定是酒店還是自己,如果是酒店的責任,顧客之后可以依法向酒店進行索賠。顧客摔倒在酒店之后不知道能否追究酒店方面的責任,就應該找律霸網律師來提供協助。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有期徒刑有哪些執行方式及種類
2020-12-05法官可以兼職做律師嗎
2020-12-21一首歌的版權費是多少
2020-12-15交通事故警察開的認定書多長時間有效
2020-11-19審判監督庭有權嗎
2020-12-11離婚了房產證還押在銀行如何過戶
2021-03-10婚后簽署放棄產權的協議有效嗎
2021-03-14光污染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2020-12-10競業限制期限是多久
2021-03-08勞動者想離職后可否獲得經濟補償
2021-03-12實習期自我評價
2021-03-07追討加班費證據由誰提供
2021-02-27對方無保險怎么理賠
2021-02-18重大疾病釋義條款屬于免責條款范疇嗎
2021-02-09什么是保全
2021-03-03學生平安保險不適用財產保險的“損失補償性原則
2020-12-05生死兩全保險都有哪些特點
2020-12-29批準設立的保險公司登記有哪些注意事項
2020-12-25發生保險糾紛時應怎么辦
2021-02-02經營性商業用房拆遷補償有哪些
2021-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