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請法院取證出軌
誰主張,誰舉證,這方面不屬于法院調取范圍。
根據《民事證據規則》的規定,下列情形可以申請法院調查取證:
第十五條《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的“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是指以下情形:
(一)涉及可能有損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事實;
(二)涉及依職權追加當事人、中止訴訟、終結訴訟、回避等與實體爭議無關的程序事項。
第十六條除本規定第十五條規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應當依當事人的申請進行。
第十七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
(一)申請調查收集的證據屬于國家有關部門保存并須人民法院依職權調取的檔案材料;
(二)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材料;
(三)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因此,對于在婚姻中出軌的情況我們可以通過其他的方式來進行收集證據,但是在法院方面是不會進行取證的。這點需要大家了解清楚,在實際中可以采取的方式很多,這就需要大家進行深入的了解。如果您有其他問題,歡迎咨詢律霸網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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