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總結:
分居兩年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應準予離婚。
案情簡介:以分居兩年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為由起訴離婚
劉某某與張某某經他人介紹相識,2010年12月27日在華池縣元城鎮人民政府登記結婚,張某某陪嫁木質箱子一只。婚初夫妻關系尚可,生育女孩劉某甲(殘疾)。2012年4月15日雙方發生矛盾,張某某離家出走。2013年6月,張某某起訴離婚,因其被傳喚未到庭,按撤訴處理。2014年5月27日,劉某某以夫妻感情破裂為由起訴離婚。
法院判決:分居兩年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應準予離婚
劉某某與張某某婚后因生活瑣事多次發生矛盾,不能互諒互讓,致夫妻關系不睦,雙方分居已兩年,劉某某提出離婚后,張某某也表示同意離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應準予離婚。因孩子劉某甲一直隨劉某某父母生活,劉某某要求撫養孩子,張某某不愿撫養孩子,故孩子劉某甲應由劉某某撫養,張某某應支付劉某甲一定的撫養費,
律師說法:分居兩年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時可否準予離婚
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是準予離婚的法定條件。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二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在司法實踐中,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五種具體的情形是:一是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二是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三是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滿2年的;五是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而分居兩年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情形即屬于上述第四種情形,經調解無效,法院應準予離婚。
綜合上面的介紹,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是準予離婚的法定條件。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紹后,對于分居兩年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律知識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還有關于這方面的法律問題,請咨詢律霸網律師,他們會為你進行專業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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