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兩地分居感情淡了是否可以離婚
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不離婚可以分割財產嗎?
《婚姻法解釋三》第4條規定,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要求分割共同財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隱匿、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為的;(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有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統一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
也就是,在對方存在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或者一方患有嚴重疾病對方不愿支付醫療費用的,可以要求分割共同財產。
三、離婚前財產轉移怎么辦,如何處理?
在解決離婚前財產轉移怎么辦的問題之前,需要了解的是并非對方轉移的任何財產都是違法的。法律對離婚前財產轉移進行規定的是夫妻共同財產。那么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是什么呢?了解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后,才能確定對方離婚前財產轉移的行為是否屬于違法行為,是否可以請求處理轉移的財產。離婚財產轉移怎么辦,分為兩種情況:
1、離婚前,財產分割前,發現對方轉移財產怎么辦?
如果還未起訴或已經起訴離婚,發現另一方已經存在財產轉移的行為,可以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離婚前財產轉移申請財產保全怎么辦?
(1)、情況緊急的,未轉移財產的一方可以在起訴前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法院接受訴前財產保全申請后,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的,立即執行。此時切忌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內要提起訴訟,否則法院會解除財產保全。
(2)、另外提出訴前保全需要提供擔保財產,不提供擔保的,法院會駁回財產保全的申請,也就給對方轉移財產創造了時機與機會。
(3)、另外,必須是有證據證明對方有離婚財產轉移的行為,否則申請財產保全不準確的,申請人應賠償被申請人因財產保全所遭受的損失。
2、離婚后,財產分割后,發現對方離婚前有財產轉移行為怎么辦?
對于離婚前財產轉移的行為,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也就是說,在發現對方離婚前有財產轉移、隱匿行為的,可以在發現次日起兩年內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財產的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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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侯學超律師,畢業于鄭州大學法學院,現為浙江同舟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 曾從事多年的企業法務工作,處理了大量的民商事糾紛,具有豐富的辦案經驗和訴訟技巧,能夠針對具體案情做出具體分析并制定相應的策略,努力為每位當事人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 自執業以來秉承誠信、謹慎、嚴謹、細致的執業理念,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維護和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擅長領域:民商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婚姻繼承、交通事故、公司治理與股權糾紛等。 咨詢電話:13780097531(微信同號),來律師事務所面談時,請提前預約。 辦公地址:浙江省寧波市高新區江南路666號寧興大廈8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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