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剝奪政治權利的適用對象
(一)剝奪政治權利的獨立適用。獨立適用剝奪政治權利,是作為一種不剝奪罪犯人身自由的輕刑,適用于罪行較輕、不需要判處主刑的罪犯。獨立適用剝奪政治權利對象的條文均規定在刑法分則當中,共有17個條文,主要包括某些濫用公民自由、民主權利和瀆職的罪犯。
(二)剝奪政治權利的附加適用。根據刑法第56條和第57條的規定,附加適用剝奪政治權利的對象主要是以下三種犯罪分子:
1、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2、故意殺人、強奸、放火、爆炸、投毒、搶劫等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犯罪分子。
3、被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對該類犯罪分子應當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根據1997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對故意傷害、盜竊等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犯罪分子能否附加剝奪政治權利問題的批復》的規定,對故意傷害、盜竊等其他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犯罪,犯罪分子主觀惡性較深、犯罪情節惡劣、罪行嚴重的,也可以依法附加剝奪政治權利。
二、剝奪政治權利怎么執行
剝奪政治權利的內容和使用方法也不能適應懲罰犯罪的客觀需要。我國《刑法》規定的剝奪政治權利的內容不全面,現行《刑法》規定的的內容主要是從政治方面考慮的,因而,所剝奪權利的內容主要是政治方面的。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利用一定的資格進行經濟犯罪和職務犯罪越來越多,因此,應該擴大剝奪權利的內容。
此外,剝奪政治權利刑使用的方法也存在缺陷。因為,剝奪政治權利的內容有多項,一經判決,即全部剝奪,缺乏必要的靈活性和針對性。有些被剝奪的內容和資格可能跟犯罪性質毫無關系,也即罪犯所實施的犯罪行為與罪犯所具有的這些資格無關,這就可能造成剝奪這些權利成為不必要,與預防重新犯罪也可能沒有直接的關系。
執行過程中的問題。剝奪政治權的執行是依靠專門機關與群眾相結合的方式來進行的,監督、教育改造是由群眾監督考察小組具體負責,這一執行方法,在改革開放以前是有效的,在社會人員大流動的今天,就存在許多不適宜的問題。
(一)群眾監督考察小組難以真正建立起來,有的地方即使真正建立了這樣的小組,也難以正常開展工作。
(二)被獨立判處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為了生計或其他原因經常外出,不知下落,目前,這種監督考察方式根本無法對他們進行有效的監督。在實踐中,經常出現不知被剝奪政治權利罪犯的去向,有時甚至執行期滿要宣布恢復政治權利時,連人都找不到。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執業證號:
14503201711409460
廣西劍化犁律師事務所
簡介:
專業處理借貸糾紛、離婚訴訟、人身侵權糾紛,本著為人民服務的初心,最大限度維護當事人的利益!
微信掃一掃
向TA咨詢
養豬場污染如何處罰
2021-03-11影樓拍照不給底片是否違法
2021-03-11強制執行申請書怎么寫
2020-12-19挪用公款 承擔什么責任
2021-01-27以欺騙為前提的合同有效嗎
2020-11-12勞動服務期的相關規定
2020-11-17勞動合同變更書需要兩份嗎
2021-01-21海洋運輸貨物保險的險別分類有哪些
2020-12-01保險公司開學申請需要哪些材料
2021-03-05關于人身保險合同的若干問題
2021-01-20免賠額和不計免賠
2020-11-23汽車丟了,保險公司怎樣理賠
2021-02-17保險代理人騙領客戶保險金構成何種犯罪
2021-01-28保險法司法解釋(一)內容有哪些
2020-12-17出讓土地比劃撥土地房屋賣的高嗎
2021-03-05房屋距離修建的鐵路多少就會被征收
2021-02-27拆遷補償標準多長時間更新一次
2021-03-22拆遷安置房如何繳納土地增值稅
2020-11-23農村房屋拆遷分戶如何安置
2021-01-25汕頭潮南區拆遷人民防空警報設施和報廢警報器、控制終端等設備審批辦理(流程、材料、地點、費用、條件)
2021-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