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詢:
您好,死刑的適用條件是什么?
律師解答:
死刑又稱極刑,是剝奪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罰方法,是一種最嚴厲的刑罰。根據《刑法》第46條的規定:死刑只適用于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決的以外,都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梢娝佬踢m用于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即所犯罪刑對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危害特別嚴重和情節特別惡劣的。
相關法律知識:
死刑造成的最大問題在于完全無法補救司法造成的錯誤(司法出錯的機率不低)。另外死刑的執行也可能銷毀重要人證;例如在美國有強暴犯因DNA測試而在21年后平反的例子、澳大利亞也有在處死后18年發現是冤死的例子。
早在文明開始之初便有死刑,但至今多數國家都已廢除死刑。仍然保留死刑的有中國、美國、日本、新加坡等75個國家,發達國家中只有美日兩國仍然保留死刑。目前絕大多數歐洲國家(僅白俄羅斯例外)都廢除了死刑,一方面是基于這些國家的宗教背景,根據《舊約圣經·創世紀》,人類多次犯了不可饒恕的罪行,但均獲得上帝特赦,盼望人可以回心轉意,因此人類不可以僭越造物的天父主持生死的權柄,以報答神賜予人類認罪改過的機會;另一方面是基于民主制度、法制建設、人道主義的發展。
被判死刑犯人通稱為“死囚”或“死刑犯”。通常死囚在行刑之前,都會被送往一個特定的牢房作單獨囚禁。一方面,司法機關需要為死刑判決確認,以及為行刑作準備工夫;另一方面,可以讓死囚有一個最后的申訴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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