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高樓大廈如雨后春筍般涌現,不管是大型寫字樓、住宅還是大小型娛樂場所等等都在不斷聳起,這些都屬于建設工程項目,建設工程包括土木、建筑、機電等等工程。那么,建設工程最重要的一點就可想而知了,當然就是質量問題了,那建設工程質量的最低保修期限是什么呢?
建設工程質量的最低保修期限是什么?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1)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
(3)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采曖期、供冷期;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
(一)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的保修期
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的質量,直接關系到基礎設施工程和房屋建筑的整體安全可靠,必須在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內予以保修,即實行終身負責制。因此,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就是該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等單位的質量責任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供熱與供冷系統等的最低保修期
在《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中,對屋面防水工程、供熱與供冷系統、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等的最低保修期限分別作出了規定。如果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經平等協商另行簽訂保修合同的,其保修期限可以高于法定的最低保修期限,但不能低于最低保修期限,否則視作無效。
(三)建設工程超過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繼續使用的規定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建設工程在超過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繼續使用的,產權所有人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勘察、設計單位鑒定,并根據鑒定結果采取加固、維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
建設工程存在的問題
招標投標不規范首先,承包、發包雙方都有違背招標程序的行為。部分發包方在實行建設工程項目招標時,弄虛作假,將應該公開招標的建設工程項目采邀請招標的辦法,排斥潛在的投標人;為了應對發包方的強勢和壓力,有些施工企業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在工程招投標中進行圍標、串標活動。
合同簽訂不平等發包方在簽訂合同同時,常要求承包方接受苛刻的合同條款。建設工程專家認為,中國的建設工程市場屬于典型的賣方市場,這不但與建設工程的行業特點有關,而且是市場競爭的產物。要解決這一問題,必須通過法律來提高建設工程企業的風險防范能力,增強建設工程企業抗風險的能力。
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大家都知道每樣東西都是有保質期的,像我們吃的喝的食物、電子產品等等都是有使用壽命的,有的期限到了會直接扔掉,而有的是可以進行保修的,但我們最看重的還是質量問題,客戶是最好的質量改善者。
2020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費的計算標準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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