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開宣判掃黑除惡的意義有什么?
先看幾個大數字:從2001年到2005年,我國打掉了700多個黑社會性質組織,共查處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國家工作人員超過1000人。近兩年,這個數字還在增加。
如果抽象的數字難以形成具體的印象,下面列舉幾個創下“紀錄”的黑社會組織,就可以使我們體會到什么叫毛骨悚然、不寒而栗:
最近披露的黑社會:“玉山幫”,在貴州甕安“6·28”群體性事件中,積極參與焚燒警車、毆打公安民警;
史上最牛黑社會:“唐山老大”楊樹寬,非法擁有各種槍支38支、警用規格催淚彈12枚、子彈1萬多發、軍用車輛4輛,其中包括“威風凜凜”的裝甲車;
“保護傘”級別最高的黑社會:“黑道霸主”劉涌,該犯罪團伙的“保護傘”,上至原沈陽市市長慕綏新、原常務副市長馬向東,原沈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原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下至沈陽市各局局長及和平區的部分領導、警察。
官階最高的黑社會老大:“地下銀行行長”王石賓,原湖南永州市公安局副局長,兼任永州市打黑除惡領導小組組長,同時也是永州市最大的黑勢力團伙的“保護傘”和后臺老板。
年紀最輕的少年黑社會:廣州“黑龍會”,除“老大”馮志希出生于1978年外,其他骨干成員都是“80后”青少年,還網羅了60余名“90后”的中小學生作為“馬仔”。
身邊最近的黑社會:陽江“鹵味欽”、“錘頭笠”,2007年11月由公安部直接指揮的陽江大抓捕行動,至今說起,仍然讓人驚心動魄。 [5]
2014年5月23日,劉漢、劉維等36人黑社會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以及故意殺人罪等案件在湖北咸寧一審宣判。劉漢、劉維一審被判處死刑。2014年8月7日,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維持一審對劉漢、劉維的死刑判決,死刑判決將報請最高人民法院復核。
黑社會是是我國治安的一大問題,對于掃黑行動的意義有很多。首先是對黑社會產生的震懾的作用。第二對普通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有了保障,使犯罪率降低。第三是對我國治安環境有了非常大的改善,讓黑社會組織不得作惡多端。
包庇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判幾年?
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客觀方面包括哪些要件?
包庇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怎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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