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建設用地有年限嗎
國有建設用地的土地使用權是有使用年限的,具體的使用年限依據土地使用途徑確定,其中居住用地最長使用年限為七十年。
相關法律規定
《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游、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第十三條?土地使用權出讓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協議;
(二)招標;
(三)拍賣。
(四)依照前款規定方式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具體程序和步驟,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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