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據(jù)我國刑法規(guī)定販毒1200如何處罰?
根據(jù)我國刑法規(guī)定販毒1200的處罰規(guī)定是直接判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除此之外的話,這種有期徒刑如果情節(jié)比較輕微,有可能會被判處拘役,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依據(jù)《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條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無論數(shù)量多少,都應(yīng)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chǎn):
(一)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shù)量大的;
(二)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
(三)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jié)嚴重的;
(五)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shù)量較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guī)定處罰。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從重處罰。
對多次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未經(jīng)處理的,毒品數(shù)量累計計算。
二、毒品的危害?
1、吸毒對社會的危害
(1)對家庭的危害:家庭中一旦出現(xiàn)了吸毒者,家便不成其為家了。吸毒者在自我毀滅的同時,也破害自己的家庭,使家庭陷入經(jīng)濟破產(chǎn)、親屬離散、甚至家破人亡的困難境地。
(2)對社會生產(chǎn)力的巨大破壞:吸毒首先導(dǎo)致身體疾病,影響生產(chǎn),其次是造成社會財富的巨大損失和浪費,同時毒品活動還造成環(huán)境惡化,縮小了人類的生存空間。
(3)毒品活動擾亂社會治安:毒品活動加劇誘發(fā)了各種違法犯罪活動,擾亂了社會治安,給社會安定帶來巨大威脅。無論用什么方式吸毒,對人體的身體都會造成極大的損害。
2、吸毒對身心的危害
(1)身體依賴性,由于反復(fù)用藥所造成的一種強烈的依賴性。
毒品作用于人體,使人體體能產(chǎn)生適應(yīng)性改變,形成在藥物作用下的新的平衡狀態(tài)。一旦停掉藥物,生理功能就會發(fā)生紊亂,出現(xiàn)一系列嚴重反應(yīng),稱為戒斷反應(yīng),使人感到非常痛苦。用藥者為了避免戒斷反應(yīng),就必須定時用藥,并且不斷加大劑量,使吸毒者終日離不開毒品。
在當代社會現(xiàn)在販賣毒品他的方式是越來越多了,很多的人員甚至是利用未成年人他們這樣的一種特性,所以進行一個人體的販毒,在這種情況之下不嚴厲打擊的話就不能夠讓這些犯罪分子有一定的威懾作用,甚至是讓他們存在僥幸心理,所以要進行有期徒刑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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