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沒撫養權能帶走孩子嗎
離婚之后沒有撫養權的一方強行將孩子帶走,這種做法是不合法的,同時也是對孩子不利的。如果孩子的撫養權是通過法院判決來認定的,則可以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將孩子的帶回來。
二、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八條 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履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子女探望權行使是指離婚后,間接扶養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對探望的方式、時間安排一般由父母協商。
以上便是律霸網小編關于沒有撫養權的一方是否可以帶走孩子這一問題的解答與法律依據的補充。顯而易見,是不被法律允許的。如果一方真的對于判決有異議,并未與前任協商好,可以再次進行上訴申訴,不能私自帶走孩子,這樣造成的影響反而不好,可能會被法院強制執行有撫養權一方帶回孩子。如還有疑問,可繼續在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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