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的定義
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是指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殘疾人等負有監護、看護職責的人,虐待被監護、看護的人,情節惡劣的行為。
二、構成要件
1、犯罪主體
本罪的犯罪主體為特殊主體,系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殘疾人等負有監護、看護職責的人,且監護、看護人與被監護、被看護人不具有家庭成員的關系。自然人和單位都可以構成本罪的犯罪主體。
2、主觀方面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虐待被監護、看護人會造成他們肉體上和精神上損害的后果,而希望或者放任這種后果發生的。
3、犯罪客體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被監護人、被看護人的人身權利。
4、客觀方面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負有監護、看護職責的行為人違背監護、看護職責,對被監護、看護的人等實施虐待,情節惡劣的行為。
本罪的犯罪對象是被監護、看護的人,包括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殘疾人等。負有監護、看護職責,是指因為合同關系或者其他法律規定等關系使行為人具有了監護、看護職責。如幼兒園老師對兒童的看護,養老機構的工作人員對老人、殘疾人的看護,醫院的醫生、護士對病人的看護等等。
虐待,主要是指行為人違反監護、看護職責,對被監護、看護人進行打罵、捆綁、凍餓、限制自由、凌辱人格、強迫吃安眠藥、不進行必要的看護、救助等方法,從肉體上和精神上進行摧殘迫害。
情節惡劣,是指行為人虐待動機卑鄙、手段殘酷、持續時間較長、虐待頻率高、造成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精神抑郁等情形。此外,對情節惡劣的認定,還要結合被害人的身體、精神狀況綜合考慮。
通過以上介紹我們可以看出,虐待被監護、看護人構成犯罪要追究刑事責任。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紹后,對于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構成要件的法律知識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還有關于這方面的法律問題,如果您還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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