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搶劫和故意傷害罪有什么區(qū)別
第一,行為人與被害人的關(guān)系不同。在索取債務過程中致人損傷的故意傷害罪,行為人與被致傷人之間通常存在引發(fā)事件發(fā)生的特定債權(quán)債務關(guān)系,即行為人向被害人索取財物是事出有因。而單純以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為目的搶劫罪,行為人純粹是無中生有地向他人索取財物,雙方一般不存在債權(quán)債務關(guān)系。
第二,行為人傷害他人身體的主觀目的不同。搶劫罪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當場使用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奪取財物,或迫使被害人當場交出財物的目的。而為索取債務,非法傷害他人身體的故意傷害罪,行為人客觀上雖然針對債務人當場實施了暴力行為并奪走債務人的財物,但其主觀上只是想收回自己的合法債權(quán),債權(quán)人的私力救濟雖不合法,但又明顯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
搶劫故意和目的。它與無故以暴力劫取他人財物的搶劫罪在主觀上的出發(fā)點是根本不同的。因此,對行為人(債權(quán)人)的行為顯然不能以搶劫罪論處。如果行為人(債權(quán)人)為搶走債務人的錢財而當場實施的暴力行為,已實際造成債務人輕傷以上后果的,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論處。反之,則應當認定為無罪。
當然,如果行為人搶走的財物明顯大于被害人所欠的債務或數(shù)額巨大,則行為性質(zhì)已轉(zhuǎn)化為暴力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搶劫行為,應以搶劫罪論處。
二、搶劫罪和故意傷害罪的量刑標準是什么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
第二百六十三條 【搶劫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
搶劫罪與故意傷害罪均屬于暴力型犯罪,但是就處罰上來看。搶劫罪的起刑點是三年有期徒刑,但故意傷害罪的量刑起點相對就比較低了。如果犯罪情節(jié)比較輕,也是有可能對行為人判處拘役或管制。結(jié)合這點可以知道,犯故意傷害罪還有可能同時宣告緩刑,若是犯搶劫罪適用緩刑的概率就會小很多。
從犯搶劫罪的構(gòu)成要件是什么
搶劫罪相關(guān)法規(guī)及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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