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誰將擁有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權
1、哺乳期內的子女
雖然在實際生活中嬰兒哺乳期因人而異,由于《子女撫養意見》規定“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司法實踐中通常將“哺乳期內的子女”理解為兩周歲以下的嬰幼兒。父母離婚時,哺乳期內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隨父方生活: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
母方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如母親的生活環境明顯對子女撫養不利;母親工作性質特殊,不便于撫養子女;或者母親違法犯罪,不利于撫養子女等。
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的子女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
2、哺乳期后的子女
即兩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對這個年齡段的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歸屬問題,如果父母雙方協商無效,則由人民法院綜合子女的權益、雙方的撫養能力、撫養條件等各方面因素作出判決。實踐中應當注意以下方面:
(1)絕對優先直接撫養條件
父母雙方均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父母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優先考慮: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2)相對優先直接撫養條件
《子女撫養意見》第4條規定,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二、子女撫養費要給多少
不直接撫養一方的給付標準,有固定收入的應為月總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一般不超過月總收入的50%。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數額可按照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當然,如果有特殊情況,給付的比例可以適當調整。如果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則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7條規定: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未成年子女是指年齡不滿18周歲的人,此時他們缺乏經濟來源,就需要依靠父母的撫養。而要是父母離婚的話,此時未成年子女撫養權該給誰呢?這就需要結合子女的實際年齡,并且考慮哪一方的撫養更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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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黑龍江東禹律師事務所成立于2002年10月,是黑龍江省司法廳批準注冊的合伙制律師事務所位于北國冰城哈爾濱南崗經濟技術開發區,會展CBD。擁有300平方米的現代化辦公場所,本著現代化高配置的資源配置硬件辦公設備,同時擁有一支由31名優秀律師及行政管理人員及顧問組成的高素質專業化律師團隊。東禹律師以客戶為關注焦點;以質量求生存;以管理求效益;以創新求發展;追求個人、事務所、社會的和諧發展。 律師簡介 李曉航律師,2013年考取司法資格,一次性通過司法考試取得A證。現任哈爾濱市仲裁法學會委員,現執業于黑龍江東禹律師事務所。從業以來為多家企業解決復雜疑難問題,提供專業系統的法律服務。并且擅長辦理民商事疑難案件,曾擔任某某離婚案件律師,為當事人爭取最大化權益取得300余萬元財產。擅長婚姻家庭、合同糾紛、債權債務糾紛、遺產繼承糾紛和公司、企業法律顧問事務。 李律師希望以自己耐心、恒心、嫻熟的業務技能,為當事人爭取最大化合法權益。以己推人,把當事人的事當做自己的事來辦是一直秉承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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