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遺棄物體致人傷亡承擔何種刑事責任
高速公路遺棄物體致人傷亡一般屬于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相關法律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條?過失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物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可以看到即使并不是故意,而屬于過失在高速公路上以及物品導致他人受傷的也是屬于違法犯罪行為必會被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所以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請注意遵守相應的交通安全條例出現問題的及時聯系律師。律霸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強制執行方式有什么
2021-02-22大學生做兼職引發勞資糾紛,勞動監察大隊不受理怎么辦
2021-03-02股東起訴解散公司多久立案
2021-01-06企業債權債務風險分析及防范對策
2020-12-16交警判定責任后對方不給錢怎么辦
2021-02-05企業破產法司法解釋三有什么內容
2020-11-28交通事故中車主的責任
2020-12-29合同不能履行可否因為疫情免責
2021-03-06買房定金是否能退回
2020-12-24集資房什么時候可以提取公積金貸款
2021-02-07買賣村民自住房的合同有效嗎
2020-11-07單方解除合同的注意事項
2021-02-17必須服務期是屬于合同中的格式條款嗎
2021-03-23正常離職有沒有補償金
2021-02-18家庭財產保險不承保的財產有哪些
2021-03-22保險合同的射幸性特征是什么意思
2021-02-01投保貨物受損后,被保險人應如何辦理索賠手續
2020-11-20含有死亡給付的綜合性人身保險合同效力的認定
2020-12-20代理人錯簽保單怎么辦
2021-01-29保險公司應履行告知義務是什么
2021-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