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綁架殺害人質屬于什么罪?
綁架殺害人質屬于綁架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綁架罪】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犯前款罪,致使被綁架人死亡或者殺害被綁架人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二、從輕處罰的情形有哪些?
按照《刑法》規定,下列人員犯罪的,應當或者可以從輕處罰:
1、應當從輕處罰的人員:
(1)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2)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3)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4)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5)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6)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7)對于被脅迫參加犯罪的,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2、可以從輕處罰的人員:
(1)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2)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3)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4)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5)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6)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后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7)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應該說綁架并殺害人質的這整個行為屬于法條競合,在量刑的時候只能則一重罪處罰,但綁架罪和故意殺人罪都是存在著死刑的,考慮到犯罪嫌疑人最初的目的是為了綁架人質,所以,司法機關通常會將其定性為綁架罪,同時,犯罪嫌疑人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綁架罪如何認定既遂?
綁架罪量刑標準是什么?
綁架罪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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