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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訴訟過程當(dāng)中,生活中難免會遇到妨害民事訴訟的這種狀況,而一旦發(fā)生此種情況,為了保證訴訟的正常進行,以及公平公正性。法院會對妨害民事訴訟的相關(guān)人員采取強制措施,維護訴訟的秩序。那么妨害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的意義是什么呢?下面律霸的小編將為您詳細解答。
一、對妨害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
對妨害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是指在民事訴訟中,對有妨害民事訴訟秩序行為的行為人采取的排除其妨害民事訴訟行為的一種強制措施。
二、對妨害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的性質(zhì)和特征
對妨害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制度,是一項保障民事訴訟正常進行的輔助性制度。從性質(zhì)上講,它是一種排除妨害的強制性手段,是對行為人的一種教育手段;從目的上講,是為了維護民事訴訟秩序;從直接功能上說,是對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予以排除。它既不同于刑事制裁、民事制裁和行政制裁,也不同于刑事訴訟中的強制措施,而有自己的特征,這些特征主要有:
1、對妨害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的作出,根據(jù)的是民事訴訟法的有關(guān)規(guī)定,針對的是妨害民事訴訟秩序的行為。刑事制裁、民事制裁和行政制裁,都是因為被制裁者違反了有關(guān)的實體法律規(guī)范,制裁的作出根據(jù)的是有關(guān)的實體法,針對的是違反實體法的行為;刑事訴訟強制措施的作出,根據(jù)的是刑事訴訟法的有關(guān)規(guī)定,針對的是有關(guān)人員有可能逃脫刑事追訴或刑事制裁的情形。
2、對妨害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的目的,是保障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維護的是民事訴訟秩序。刑事制裁、民事制裁和行政制裁,都具有對行為人進行懲罰的目的,維護的是社會生活、民事、經(jīng)濟和管理秩序。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的目的,則是保證有關(guān)人員在必須被追訴或受到刑事制裁時能受到追訴或刑事制裁。
3、對妨害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只有法院有權(quán)適用。刑事制裁由法院適用,民事制裁則有可能由法院決定,也可能由仲裁機構(gòu)裁決,還有可能由當(dāng)事人根據(jù)合同的約定依法自覺接受。行政制裁則是由行政機構(gòu)決定。而有權(quán)適用刑事訴訟強制措施的,則包括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guān)。
4、對妨害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主要是作為一種教育手段來運用,如果教育的目的達到了,行為人保證不再進行妨害民事訴訟秩序的行為,法院可以即時改變原來的決定或減輕對行為人的處罰。而刑事制裁、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和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的決定只要決定本身沒有錯誤,通常是不可以即時予以改變的。
此外,在制度適用的對象、適用的條件和適用的具體措施等方面,對妨害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也有不同于刑事制裁、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和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的特點。
三、對妨害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的意義
對妨害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的意義主要有如下幾個方面:
1、保障法院正常地行使審判權(quán);
2、保障當(dāng)事人訴訟權(quán)利的有效行使,促使當(dāng)事人履行訴訟義務(wù);
3、維持正常的訴訟秩序,保證訴訟的正常進行;
4、教育公民遵守國家的法律,維護國家的法律權(quán)威。
對妨害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只有法院,為了能夠正常的審判才可以使用的。妨害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能夠保障,當(dāng)事人正常行使訴訟權(quán)利,并且起到維持正常的訴訟秩序,保證訴訟的正常進行的作用。另外,對妨害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其實主要是為了起到教育作用,如果教育的目的達到了,并且行為人保證不再進行妨害民事訴訟秩序的行為,法院可以是可以改變原來的決定并減輕處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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