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婚后外公有探視權嗎
離婚后孩子的外公沒有探視權,因為探視權是針對于父親或母親而言的。
探視權也稱探望權,又稱見面交往權,是指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親或母親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聯系、會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權利。探望權從法理上看,是基于親權的一種派生權利,只要身份關系存在,探望權就應該是非直接撫養一方的權利。
但是從我國的社會道德和風俗習慣中,親屬的這種探望、會面是一種親情關系,有著千絲萬縷的血肉之情,雖然沒有法律上的規定,但在社會實踐中,其合理探視的訴求,當事人還是要考慮的。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一般情況下,如果也想要探視孩子的話,都是可以的但是外公是沒有探視權的,探視權是對于父母而言,但是通常情況下在我們國家,即使沒有探視權的話雙方也是可以見面的。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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