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地人犯了強奸罪能判緩刑嗎
實行緩刑時,不需要罪犯在執行刑罰的地方執行原判刑罰,而在自己居住的地方接受考察,考察期過后原判刑罰也就執行完畢。申請適用緩刑不分性別、地域差別,只有符合緩刑條件都可以申請。
在我國觸犯刑法,不分性別、地域差別等,依照刑法一律受到刑事處罰,不會因為其他外在條件而偏袒他人。
我國《刑法》第七十二條 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1、犯罪情節較輕
2、有悔罪表現
3、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4、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二)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四)二人以上輪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綜上,根據我國刑法上的規定,被判處緩刑的需要一定的條件,外地人犯了強奸罪有可能判緩刑,如果符合適用緩刑的條件。
二、緩刑的適用范圍
犯罪分子必須是犯罪情節比較輕微,悔罪表現比較好,放在社會上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
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對于累犯不能適用緩刑。這是因為累犯屢教不改,主觀惡性深,人身危險性大。
被判處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主刑之外還判處有附加刑,附加刑仍然應當執行,而不受主刑緩刑的影響。
三、緩刑的考驗期限
緩刑的考驗期限是指對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進行考察的一定期間。我國《刑法》第73條規定:“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兩個月。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四、緩刑的法律后果
1、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再犯新罪或者發現漏罪,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并公開予以宣告
2、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后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刑法》第69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3、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務院有關部門關于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違反人民法院的禁制令,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現實當中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夠一帆風順獲得美好的生活,實際上有許多人所生活的環境往往具有非常多的沖突以及非常大的壓力,建議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應該盡量為自己減壓,如果遇到了什么難以處理,無法忍受的情況通過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也可以咨詢律師幫忙,律霸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房屋買賣合同有擔保人嗎
2021-01-19先交首付再簽購房合同合理嗎
2020-12-13被執法人員毆打怎么辦
2021-03-18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的最佳時機是什么時候
2021-01-10道路事故責任如何認定
2021-03-15假離婚被真離婚怎么辦
2020-12-17二審是不公開審理嗎
2021-01-24合同中的仲裁條款有效還是無效要如何確認
2021-01-23交通事故索賠程序
2021-02-21離婚證據如何收集
2020-12-02父母去世之前能繼承房產嗎
2020-11-24資產具有哪些風險
2021-02-09合同債務有哪些類型
2021-02-14購房要注意的知識有哪些
2021-01-13房地產開發企業發票如何管理審核
2021-02-11集資房沒有購房合同能買嗎
2020-12-30房屋建筑包括的范圍有哪些
2021-03-02公司是否可以單方面給員工降薪
2020-11-12推薦最佳車險方案
2021-03-01人身保險合同常見問題
2021-02-23